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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2”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

    A.重新审理

    B.退回补充侦查

    C.延期审理

    D.中止审理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刑事诉讼过程中,适用延期审理的情形不包括,( )。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盼

    B.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C.检察火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D.由于辩护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徒审判的


    正确答案:B
    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第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第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第三,由于辩护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第四,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

  • 第3题:

    在民事诉讼中,有( )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

    A.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B.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

    D.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正确答案:ABC
    解析:题巾D项是中止审理的情形,前三项属于延期审理情形。

  • 第4题:

    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也涉嫌参与犯罪,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有关人民法院审理该案遵循的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

    A.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该案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

    B.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可以先行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

    C.该公司在审理过程中被注销,案件应当终结审理,对公司董事经理的犯罪,另行开庭审判

    D.该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ABD
    27.ABD[解析]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 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第210条规定,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第212条规定,被告单位需要委托辩护人的,参照本解释有关辩护的规定办理。第214条规定,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先行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

  • 第5题:

    在刑事诉讼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的有( )。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B.被告患精神病的

    C.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

    D.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E.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正确答案:ADE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延期审理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选项B、C可以中止审理。

  • 第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 A、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 B、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 D、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又尚未审结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下列哪些情况中,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 A、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甲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 B、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 C、一方当事人因为地震造成交通阻断而不能参加诉讼
    • D、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确定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C,D

  • 第8题: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B、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 D、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单选题
    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2004年真题]
    A

    重新审理

    B

    退回补充侦查

    C

    延期审理

    D

    中止审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是:①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②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③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④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或者要求另行指派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
    A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

    乙县人民法院

    C

    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第11题:

    单选题
    必须到庭的证人未到庭,人民法院可以()。
    A

    中止诉讼

    B

    终结诉讼

    C

    延期审理

    D

    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必须到庭的证人未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A

    中止诉讼

    B

    终结诉讼

    C

    延期审理

    D

    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裁定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哪一人民法院审理?(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对于地域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第14题:

    乙服装厂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可能发生延期审理的情形是( )。

    A.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B.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D.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的事由不参加诉讼的


    正确答案:AB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它应当延期的情形。”

  • 第15题:

    法律规定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

    A.原告申请撤诉未被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B.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勘验,鉴定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D.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16题:

    必须到庭的证人未到庭,人民法院可以( )。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共用题干

    被告人姜某因涉嫌犯有诈骗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确定由审判员李某等三人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请判断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可以对本案延期审理?
    A:公诉人发现该案需要进行补充侦查,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
    B: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发现了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对姜某的定罪
    C:在审理的过程中,被告人姜某申请审判员李某回避,致使案件不能进行审判
    D:审理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答案:A,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其中的第(1)、(2)、(3)项对应了本题中ACD三项所述的内容,在这三种情况下,法庭都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延期审理。B项是《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而不是延期审理,所以不符合本题的题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当然可以作撤诉处理。故此,本题选项ABC均正确。
    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都不可能超过10个月。C选项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2、214条的规定。至于D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故D项符合题意。
    《高检规则》第46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或者对主要犯罪事实有异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本题中,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故正确选项是B。
    根据《刑诉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据此,选项AD正确。
    根据《刑诉解释》第242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第二,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第三,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可以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第四,时间是否计入审理期限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依照本法第198条第(2)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200条第2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本题中ABC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的说法错误。

  • 第18题:

    必须到庭的证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 A、延期审理
    • B、继续审理
    • C、终结诉讼
    • D、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高某故意伤害一案,高某之舅相某是本案证人,法院通知相某到庭作证,相某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必须到庭的证人未到庭,人民法院可以()。

    • A、中止诉讼
    • B、终结诉讼
    • C、延期审理
    • D、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必须到庭的证人有正当理由未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A

    延期审理

    B

    继续审理

    C

    终结诉讼

    D

    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A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B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C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D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又尚未审结的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况中,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A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甲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B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C

    一方当事人因为地震造成交通阻断而不能参加诉讼

    D

    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确定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诉讼中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CD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B错误,应当延期审理。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由某人民法院审理。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A

    甲公司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

    乙公司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乙公司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D

    宣判前,甲公司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