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建了一立井井筒施工任务,该井筒净直径4.5m,深度860m,为固定总价合同。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收集调研附近30公里处一矿井的地质资料作参照,合同约定井筒最大涌水量为15m3/h,建设工期11个月。施工中遇到了突发性的50m3/h的涌水,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最后强行通过,但是由于涌水大,费用增多、工期拖延。事件发生以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增加施工设备投入和工作人员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承诺如果按原合同工期完成将给予奖励。6个月后,建设单位却因未办妥采矿许可证,被有关

题目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建了一立井井筒施工任务,该井筒净直径4.5m,深度860m,为固定总价合同。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收集调研附近30公里处一矿井的地质资料作参照,合同约定井筒最大涌水量为15m3/h,建设工期11个月。施工中遇到了突发性的50m3/h的涌水,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最后强行通过,但是由于涌水大,费用增多、工期拖延。事件发生以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增加施工设备投入和工作人员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承诺如果按原合同工期完成将给予奖励。6个月后,建设单位却因未办妥采矿许可证,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为没有施工许可证而同时被罚。
问题:
1.根据背景条件,本项目是否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说明理由。
2.井筒突发性大量涌水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3.建设单位的“要求”能否加快井筒的施工进度 为什么
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被处罚是否合理 为什么


相似考题
更多“某矿建施工单位承建了一立井井筒施工任务,该井筒净直径4.5m,深度860m,为固定总价合同。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收集调研附近30公里处一矿井的地质资料作参照,合同约定井筒最大涌水量为15m3/h,建设工期11个月。施工中遇到了突发性的50m3/h的涌水,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最后强行通过,但是由于涌水大,费用增多、工期拖延。事件发生以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增加施工设备投入和”相关问题
  • 第1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主井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段无流沙,厚度不到4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25m3/h左右,最大含水层位于地表以下300m,施工单位中标后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表土段,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4.0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最后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40天,费用增加150万元。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大于50m3/h,最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计60天,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针对背景资料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哪些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4.分析井筒施工结束涌水量超过规范标准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规范要求是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可以进行下列工程的变更:
    (1)表土段穿越流沙层的施工;
    (2)基岩段工作面预注浆工程。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变更范围的规定。特别是有关施工企业提出变更的原则、要求、范围的规定。
    问题2【参考答案】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与索赔,索赔的程序规定。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事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承包人的索赔程序:(1)意向通知,首先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承包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2)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这是索赔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3)索赔报告评审。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业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判定索赔是否成立,并在28天内予以答复。(4)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问题3【参考答案】
    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50+200=350万元,工期是40+60=100天。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合同管理工程变更与索赔。费用索赔、工期索赔的确定。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分清责任按责分担费用与工期。本题表土施工由于地质报告的失误是建设单位的责任所以给予补偿;基岩段同样应由建设方承担,应给予补偿。井筒淋水超标是施工单位施工质量问题应自行担责,所以不予补偿。
    问题4【参考答案】
    主要原因一般为井壁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混凝土本身配比不合适,强度等级低,地压大开裂,浇筑混凝土时施工段涌水量大采取防水措施不合适,短段掘砌施工接缝不好,检查井壁质量钻孔不适合,均是造成井壁漏水的因素。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规定普通法施工全井筒建成后,井筒深度≤600m的总漏水量≤6m3/h,井筒深度>600m的总漏水量≤10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出水水孔。
    采用特殊法施工的井筒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其漏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钻井法施工井筒段,总漏水量≤0.5m3/h;冻结法施工井筒段,井筒深度≤400m段,总漏水量≤0.5m3/h,井筒深度>400m,每百米漏水增加量≤0.5m3/h;以及,不得有集中出水孔和含砂的水孔。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考生《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有关建成后井筒涌水的要求。具体涌水要求见本答案。

  • 第2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沙,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施工0.5个月后难以通过。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总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事件二: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约50m3/h,施工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事件三: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验收未通过。
    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致使总工期延长2个月。然后,顺利通过验收。
    问题:
    1.在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否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否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多少?
    2.在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在事件三中,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否合理?为什么?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能否得到补偿?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多少?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的变更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1个月。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由于变更产生的索赔问题。
    本项目的变更是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因而,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合理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问题2【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应该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明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可申请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200万元。
    【考点解析】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事件二中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
    问题3【参考答案】
    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合理的。
    因为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超过规范要求。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得到补偿。
    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150万元(130+2×10=150万元)。因为需要承担因总工期延误带来的建设单位的罚款。
    【考点解析】
    熟悉井筒验收时对涌水量的要求。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范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同时,应履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这个损失施工单位应考虑。

  • 第3题:

    1.背景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砂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大于50m3/h,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2.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答案:
    解析:
    P210-217
    (1)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是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3)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20+200=320万元,工期是1+2=3个月。

  • 第4题: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沙,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施工0.5个月后难以通过。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总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事件二: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约50m3/h,施工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事件三: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验收未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致使总工期延长2个月。然后,顺利通过验收。
    问题:
    1.在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否合理 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否索赔成功 索赔的工期是多少
    2.在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在事件三中,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否合理 为什么 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多少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的变更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1个月。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由于变更产生的索赔问题。
    本项目的变更是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因而,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合理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施工单位应该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明资料。可申请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200万元。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事件二中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
    3、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合理的。
    因为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超过规范要求。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得到补偿。
    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150万元(130+2×10=150万元)。因为需要承担因总工期延误带来的建设单位的罚款。

    熟悉井筒验收时对涌水量的要求。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范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同时,应履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这个损失施工单位应考虑。

  • 第5题:

    34、(四)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副井井筒工程,井筒深620m,净直径6.0m;基岩段为素混凝土结构,壁厚400mm。钻孔地质资料表明,在井深500m处有一厚6m的砂岩含水层,裂隙不发育,预计涌水量16m3/h。井筒施工前,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浆处理,建设单位不予同意;于是,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了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施工方法;为预防水患,还在井筒中安装了排水管。
    在施工含水层时,井筒涌水量逐渐增加到25m3/h,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补充了相应的截.导水工作,最终井筒施工拖延了半个月。该段井筒验收时,发现混凝土井壁蜂窝麻面严重,强度也未达到设计要求。依据监理日志关于该段井筒掘进时岩帮破裂严重.涌水量变大的描述,以及该段井壁混凝土施工期间涌水量较大的纪录(不存在其他相关施工质量问题的信息),建设单位认定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对其提出索赔,并决定由其承担该井筒的套壁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提出了申诉。


    问题:
    1.为预防井筒涌水造成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可采取哪些措施?请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所提出和采取的防水措施合理与不合理之处。
    2.指出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决定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如果采用注浆堵水,应采取哪种注浆方法?说明理由。
    4.施工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应承担哪些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可提出哪些申诉意见?


    答案:
    解析:
    1、可采取注浆堵水.截水.导水.有条件时的泄水.最后排水等措施。
    施工单位提出井筒施工前采取地面预注浆不合理。因含水层只有一层,且离地面较深,采用地面预注浆不经济。应采用工作面预注浆合理。施工单位提出注浆治水是有道理的,因为预计含水层预计涌水量达到16m3/h,应采取治水措施。

    2.建设单位以监理日志就认定是施工单位爆破引起岩帮破裂造成井壁质量问题不妥。且监理日志没有关于其他质量问题的信息,说明建设单位的认定更无依据。
    正确的做法对井壁的实际强度进行检测,由设计单位核算能否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如能满足,可以予以验收。如不能满足,即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按技术方案加固处理。责任方承担经济责任。如处理后应不满足要求,严禁验收。

    3.应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法,因此含水层离地面远,采取工作面预注浆较经济合理。

    4.施工单位未采取预注浆治水措施,强行通过一定会造成井壁淋水加大。影响井壁的质量。
    施工单位采取吊桶强行排水,方案不合理,排水能力达不到要求。应采吊泵排水较合量。
    且在井筒中已铺设了排水管路,在水量增大时未发挥作用。
    施工单位在水量增大时才补充导水.截水工作,表现施工单位对此含水层重视不够。
    未提前制定相应方案,措施落实更产不到位。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施工单位应承担经济责任,包括工期拖延造成的经济损失;套壁后井径变小,使用功能减小的损失。
    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施工单位可提出来申诉:施工单位提出的用吊桶排水过含水层方案,建设单位未提出异议;涌水量增大,非施工单位责任;涌水量增大时施工单位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依据不充分。

  • 第6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

    施工单位按建成后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的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是否正确?针对本寨例情况,说明应如何正确应对建设单位的合同要求。

    答案:
    解析:
    (本小题8分) 不正确(1分)。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向建设单位提出矿山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性质(1分)及其6m3/h(2分)要求,并在投标书中提出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二工程费用和工期要求(3分)。如中标,应按投标书的6m3/h签订合同(1分)。

  • 第7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设计深度500m。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量增减10%以内时,按已有类似工程综合单价调整。建设单位提供了距离该主井井筒40m的普通地质钻孔资料作为井筒检查孔资料,施工单位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监理审批后组织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井筒施工到450m深度时发现了井筒地质资料没有揭示的断层,围岩破碎严重,施工过程中出现有局部岩帮冒落的情况,原锚杆支护井壁的设计方案达不到支护效果。施工单位口头提出要求变更支护方案。
    事件2:在继续掘进前,施工单位对断层进行了探水作业,发现含水层涌水量远远大于地质资料提供的井筒涌水量,造成井筒排水费用大幅度增加,井筒施工速度降低,施工单位采取了注浆和更有力的排水措施。同时,设计单位根据断层涌水的影响,决定延深井筒深度,并出具了井筒延深40m的设计变更。
    根据事件1和事件2,建设单位同意就井筒涌水量大及设计变更调增合同价款,施工单位提出了相应的索赔和调增价款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施工单位要求变更支护方案,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针对该井筒条件和围岩破碎的情况,施工单位可采用哪些加强支护的措施?说明这些措施的作用。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工程索赔的理由是什么?如何确定相关索赔费用?
    3.事件2中,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后,进行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4.事件2中,井筒延深40m,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价款调增?


    答案:
    解析:
    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详细的书面变更请求报告,收到报告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新的设计变更后,签发正式的变更通知单。可采用的加强措施是增加钢筋网和喷混凝土,采用锚网喷支护,局部增设锚索。 这些加强支护的作用是封闭岩面,避免碎石脱落,提高围岩整体性,及其稳定性。
    2.理由是: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合,井壁支护形式改变,费用增加。
    施工单位可根据新的支护方法,计算该新的支护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给出相应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索赔。
    3.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后的14d内,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确认。
    4.井筒延深40m,工程量增加在10%以内,执行原合同已有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延深井筒,需要改装提升悬吊设施,应补偿相关的费用。

  • 第8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

    施工单位拒绝建设单位破壁检查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为降低井筒涌水量,可采用什么方法

    答案:
    解析:
    (本小题3分) 施工单位拒绝的做法合理(1分)。按规定,破壁检查孔不得超过2个(1分)。为降低井壁涌水可采用注浆方法(1分)。

  • 第9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lO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

    指出施工单位在拒付工程款纠纷事件中的过失。

    答案:
    解析:
    (本小题3分)施工单位签署了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合同(1分)并照此施工(2分)。

  • 第10题:

    问答题
    背景: 某矿井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 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2.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3.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 4.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 1.主要依据是半径偏差不合格。根据规范规定,当井筒采用混凝土支护,且井内有提升装备时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为+50。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不给予支持,因为涌水量超出20m/h不会造成井筒半径尺寸的不合格,不是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原因。
    2.通常影响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测量误差、模板安装误差、施工失误等。本案倒的主要原因应是施工没有专门措施的原因。包括模板变形,造成井筒不同方向半径尺寸有大有小;支模板时没有校核测量造成的偏差,或是支模板人不负责任造成模板偏向一侧;如果混凝土未对称浇筑,在一侧浇筑过高时会对模板形成挤压,使模板跑偏,造成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等。
    3.影响井壁蜂窝麻面的主要原因有:涌水直接进入混凝土冲走水泥浆;混凝土振捣操作不规范;混凝土粘模,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刷脱模剂等原因。
    4.施工中一般处理井壁淋水的措施有:截水和导水。截水就是在吊盘上方设置一圈截水槽,将井壁淋水截住并用软管引到吊盘上的水箱中;导水就是在浇筑混凝土井壁时,设置挡水层,在挡水层后面埋设导水软管,将岩帮涌水导出到模板外面,不至进入混凝土中,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后,再注浆将井壁后面充实堵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新建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 20万吨,采用立井开拓方式。该矿井主井井深700m,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地质资料预测:在井深300~310m需穿过K含水岩层,预计涌水量35m3/h左右。某施工单位中标该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由二级矿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王某担任项目经理2013年2月10日,井筒施工至305m,未揭露到K含水岩层,施工单位认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继续组织施工。2月14日,当井筒施工至312m时,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后证实揭露到K含水岩层),涌水量达40m3/h,事故造成3名工人重伤,井筒被淹40m。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紧急安装排水设施进行排水。经建设单位同意,该段采用了工作面注浆治水措施,安全通过了K含水岩层。经统计:突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影响工期10d;工作面注浆发生费用50万元,影响工期25d。施工单位对此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问题: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安全事故属于哪一等级?该突水事故主要责任由谁承担?2.指出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的做法?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10m3/h。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井筒涌水量达到8m3/h。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问题:(1)质量检验单位不予签字认可是否合理?说明理由。(2)施工单位按建成后井筒涌水量不超过10m3/h的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是否正确?针对本案例情况,说明应如何正确应对建设单位的合同要求。(3)井筒岩壁有出水点时可采取哪些保证井壁施工质量的措施?有较大出水点时,应如何处理?(4)施工单位拒绝建设单位破壁检查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为降低井筒涌水量,可采用什么方法?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某施工单位投标承建一矿井的主井井筒工程,标书规定工期为16个月。建设单位提 供工程施工的前期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供电、供水等。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 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进行井筒的施工。施工中发生下列几 起事件:
    (1)由于矿井进场道路为简易公路,雨期道路经常被冲毁,使得井筒施工所需材料不 能及时进场,延误工期1个月。
    (2)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出现设备故障,使工期延长0.5个月。
    (3)井筒基岩施工时实际涌水量大于预测量,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才能通过,治水 工作耽误工期1. 5个月。
    (4)井筒施工结束后,由于总涌水量大于10mVh,施工单位进行了壁后注浆,使工 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2)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哪些准备?
    (3)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4)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会产生哪些问题?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完成的工作包括:井筒勘查、井筒设计、矿井施工 组织设计编制、土地征购、井筒施工必备的工程条件准备、相关开工手续、确定监理单 位、配备管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的井筒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
    1)技术准备。包括:掌握项目的具体工程内容及施工技术与方法要求,工期与质量 要求等内容,检查井筒的设计文件;会审施工图纸,掌握相关地质资料内容及对工程的影 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准备。包括:现场勘察和施工测量;进行施工现场准备,完成四通一平工作, 完成开工前必要的临设工程和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等。
    3)物资准备。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依据,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并 进行具体落实。
    4)劳动力的准备。做好劳动力队伍的组织工作,建立劳动组织,建立和健全现场施 工以及劳动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
    5)对外协作工作。施工准备期内的一些施工和生活条件需要地方政府、农业和其他 工业部门的配合才能顺利实现;另外,及时地填写开工申请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待批 准后即能立即开工。
    (3)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其责任分别为:
    事件(1):矿井公路应当由甲方负责修建,其标准不能保证运输的要求,因此雨期造 成材料运输问题而使工程延期,责任在建设单位。
    事件(2):施工单位出现设备故障,因此,责任在施工单位。
    事件(3):井筒涌水量大于预测值,属地质资料的准确性问题,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责任属于建设单位。
    事件(4):井筒建成后的涌水量大于井筒验收规定,进行注浆堵水耽误的工期,责任 应当属于施工单位。
    (4)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将无法保证井筒到底后及时进行短 路贯通,只能由副井进行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由于主井延误的工期相对较短,因此副井 可以不进行改绞,这时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速度较慢,从而会进一步耽误矿井的施工总进度。如果副井改绞,会增加费用。另外,未贯通之前的井底巷道施工通风、排水等都比较 困难。因此,尽管副井能够按正常进度施工,但仍然不能保证矿井的原进度计划。

  • 第14题: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 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 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来源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 5m厚的流砂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 法通过,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大于50m3/h,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 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 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б)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 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 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 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 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时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 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3)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20+200=320万元,工期是1+2 = 3个月

  • 第15题:

    某生产矿井进行矿井生产水平的延深工作,采用新建一个井筒到延深水平的方案,新 建井筒在矿井工业广场西部边界,距离原井筒120m,工程前期的施工准备及工程的施工 均由施工单位进行。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几个问题*.
    (1)施工单位圈定了新建井筒的工作范围,修建了围墙,搭建了临时施工设施,临时 炸药库布置在工作场地内远离井口的地方,锅炉房位于临时生活区的上风方,设备检修利 用该矿井的机修车间进行。但业主安检部门对此安排不予审批。
    (2)施工单位提出要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以该矿井已有井筒检査钻(原井筒) 资料,延深部分有矿井地质资料为由,不同意进行。实际井筒施工中发现基岩部分有一断 层,岩石破碎、涌水量很大,只能进行工作面预注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 85万元。
    (3)工程完工进行验收时,井筒未发现集中出水点,但总涌水量为12m3/h,业主要 求注浆处理,施工单位仅进行了基岩短注浆,工期2个月,费用35万元,最终涌水量为 3m3/h。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以原地质资料存在问题进行索赔,施工单位不予批准。
    问题
    (1)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哪些不正确的做法?
    (2)关于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和施工单位各应如何对待?
    (3)该工程施工单位和业主可进行哪些索赔?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井筒施工准备中,施工单位存在的不正确做法包括:1)临时炸药库布置在工作 场地内,会给矿井正常生产造成安全隐患,应当布置在远离工业广场及井口范围,对于本 矿井,最好利用矿井已有的炸药库。2)锅炉房位于临时生活区的上风方,会给生活区造成 污染,应当布置在下风方。
    (2)关于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业主应当根据规范正确进行处理,考虑生产矿井已掌握 有关资料,在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不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分析业主提 供的资料,在确认资料完整的情况下,不必要求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但如果存在疑 义,仍应当要求进行井筒检查钻的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应由业主承担。
    (3)该工程施工单位可以进行的索赔内容是工作面注浆堵水所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 增加量,主要原因是井筒遇到断层,涌水量大,属于业主提供资料不可靠造成,不是承包 商的责任,具体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85万元。
    该工程业主可进行索赔的内容是井壁注浆处理所发生的工期延误和相关损失,原因是 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造成井壁漏水严重,与地质资料没有直接的关系,进行 注浆处理是施工单位的补救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而工期业主可以进行索赔。

  • 第16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建了一立井井筒施工任务,该井筒净直径4.5m,深度860m,为固定总价合同。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收集调研附近30公里处一矿井的地质资料作参照,合同约定井筒最大涌水量为15m3/h,建设工期11个月。施工中遇到了突发性的50m3/h的涌水,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最后强行通过,但是由于涌水大,费用增多、工期拖延。事件发生以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增加施工设备投入和工作人员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并承诺如果按原合同工期完成将给予奖励。6个月后,建设单位却因未办妥采矿许可证,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为没有施工许可证而同时被罚。
    问题:
    1.根据背景条件,本项目是否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说明理由。
    2.井筒突发性大量涌水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3.建设单位的“要求”能否加快井筒的施工进度?为什么?
    4.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被处罚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本项目不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因地质资料不完备,工作量难以确定,对各方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均较大。
    【考点解析】通过本案例分析,可以了解矿山工程项目管理特点的几个内容。本工程尽管工期不长,但是由于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完备,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比较大,工程量难以确定,因而,项目的风险比较大。因此一般不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否则,应提出明确的变更条款以避免风险导致的损失。
    问题2【参考答案】
    本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完备,施工中遇到突发性涌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考点解析】
    地质条件是矿山井下施工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地层的地质和水文条件还难以精确量化描述,地质勘察水平不能全部满足生产、施工所需的详尽的、具有足够精度的地质资料,因此矿山开发和生产会有很多可变因素。为预防地下水的不确定性影响,所以安全规程提出了“有疑必探’’的原则。本案例施工单位由于地质资料不完备,施工中遇到突发性涌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可以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在矿山工程中,因地质条件的重大改变施工单位要求索赔的事项是频频发生的,这也是矿山工程项目的特点。
    在矿山施工中,不仅要对这种情况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准备,还要充分利用管理、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与经验,充分做好预案,避免利益的损失。
    问题3【参考答案】
    建设单位的“要求”不能加快井筒的施工进度。
    井筒直径仅为4.5m的立井,施工空间非常有限,一味采用增加人员、设备等类似于地面工程的方法,不仅不能提高进度,反而会增大投资,增加安全隐患。
    【考点解析】
    对于井筒直径仅为4.5m的立井,其施工空间非常有限,一味采用增加人员、设备等类似于地面工程的方法,在井下有限的空间里是行不通的,可能不仅不会有效,反而会引起负面作用,能否实现尚要详细分析。因此建设单位要求采用(增加)大型设备施工直径4.5m的井筒是不合理的,必须制定详细的工序衔接措施,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加快工期进度。
    问题4【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被处罚是合理的。
    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相关规定,施工许可证是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
    【考点解析】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没有施工许可证时被罚是应该的。背景反映,没有施工许可的原因主要是建设方没有获得采矿许可。采矿许可是矿山开采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资源属于国家,国家对资源开采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包括地点、矿产类别、规模大小以及企业性质及其为获得采矿权所必须支付的采矿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费用。

  • 第17题:

    背景资料:
    某矿井井筒设计深度850m,井筒净直径6.5m,地质资料显示井筒基岩段最大涌水量为20m3/h。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某矿建单位承担该井筒的施工,合同签订时与施工单位约定,由于井筒涌水量不大,采用增加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
    在井筒施工到达含水层地段时,工作面放炮后井筒实际涌水量达到30m3/h,施工单位采取加快施工速度并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快速进行支护作业,但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存在缺陷,井壁漏水严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注浆加固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和工期损失,施工单位提出不同的意见。
    问题: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约定的井筒施工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如何应对说明理由。
    4.并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签订约定的井筒施工方案不合理。
    根据《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2010的规定,立井井筒施工,当通过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层时,必须进行注浆堵水。
    2、发现工作面涌水增大,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方案不正确。
    因为在混凝土中添加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方法不能有效加快混凝土的凝固,也无法保证支护质量。
    3、施工单位针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应当提出索赔要求。
    因为工作面涌水量达到30m3/h,超过原资料提供的数值,采用增加工作量,加强排水强行通过含水层地段已经获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井壁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不完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4、井筒施工遇到工作面涌水突然增大,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加强排水;砌壁时进行导水;停止掘进,进行工作面注浆堵水。

  • 第18题:

    某矿井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 /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 /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
    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2.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3.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
    4.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主要依据是半径偏差不合格。根据规范规定,当井筒采用混凝土支护,且井内有提升装备时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为+50。
    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不给予支持,因为涌水量超出20m /h不会造成井筒半径尺寸的不合格,不是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原因。
    2. 通常影响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测量误差、模板安装误差、施工失误等。本案倒的主要原因应是施工没有专门措施的原因。包括模板变形,造成井筒不同方向半径尺寸有大有小;支模板时没有校核测量造成的偏差,或是支模板人不负责任造成模板偏向一侧;如果混凝土未对称浇筑,在一侧浇筑过高时会对模板形成挤压,使模板跑偏,造成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等。
    3.影响井壁蜂窝麻面的主要原因有:涌水直接进入混凝土冲走水泥浆;混凝土振捣操作不规范;混凝土粘模,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刷脱模剂等原因。
    4.施工中一般处理井壁淋水的措施有:截水和导水。截水就是在吊盘上方设置一圈截水槽,将井壁淋水截住并用软管引到吊盘上的水箱中;导水就是在浇筑混凝土井壁时,
    设置挡水层,在挡水层后面埋设导水软管,将岩帮涌水导出到模板外面,不至进入混凝土中,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后,再注浆将井壁后面充实堵水。

  • 第19题:

    某生产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副井进风、主井回风的通风方式。因扩建需要建设新副井,新副井的位置位于原工业广场边缘,距离原副井150m,为节约投资新副井未施工检查孔,而是采用了原副井的地质资料。
    新副井井筒直径6.5m,深度750m,表土段深度85m,采用普通法施工。该井筒井壁表土段为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基岩段为单层普通混凝土井壁。
    该新副井由施工单位A承担,合同约定,混凝土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与混凝土供应商B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同。
    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显示表土段无流沙层,预计最大涌水量为15m3/h,基岩段550~580m处有一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30m3/h,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式通过。其余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2m3/h。
    基岩段施工中,为保证施工质量,项目部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其中部分内容如下:采用金属液压整体下移模板砌壁,模板高度3600mm,模板直径6500mm;每次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取混凝土样本检查混凝土坍落度,并制作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做相应龄期压力试验;混凝土脱模后洒水养护时间不少于3d;混凝土采用底卸式吊桶运输。该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修订后付诸实施。井筒施工到360m时,发现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施工到550m时施工单位采用了伞钻接长钻杆探水,探水深度为15m,发现钻孔涌水量很小,决定继续施工。施工到565m位置爆破时井筒突发涌水,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2小时候回落到120m3/h,依然超过井筒排水能力60m3/h导致淹井事故发生。为此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井筒施工完毕后,井筒漏水量达到7.5m3/h,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壁后注浆处理,由此造成施工单位额外增加费用60万元,工期延长10d,施工单位就此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问题
    1.新副井采用原井筒的地质资料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修改
    3.针对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应如何处理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混凝土供应商应如何应对
    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当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说明理由。
    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不合理。因为井筒检查孔距离井筒中心不应超过25m。
    2.质量保证措施中,模板的直径为6500mm不合理,模板的有效半径应比井筒设计半径大10~40mm;
    洒水养护不少于3d不合理,应该为不少于7d。

    3.针对该段混凝土工程,应首先进行混凝土无损检测或者是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强度复测,如果合格则可以进行正常验收,如果仍不符合要求,则按实际条件验算结构的安全度并采取必要的补强措施。
    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则施工单位应该进行返工,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应该支持施工单位的相应索赔,并对混凝土供应商进行索赔。混凝土供应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监理单位应当协调三家单位,并对事件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并制定预防措施。

    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该拒绝事故单位的索赔。理由是:井筒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不是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没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以及施工单位的排水能力不符合要求。

    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合理的,因为井筒漏水量7.5m3/h符合合格标准。

  • 第20题:

    某井工矿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3/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3/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一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0d,要求索赔。
    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2.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3.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
    ?4.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答案:
    解析:
    1.主要依据是井壁半径偏差不合格。根据规范规定,当井筒采用混凝土支护,且井内有提升装备时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为+50mm。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不给予支持,因为涌水量超出20m3/h不会造成井筒半径尺寸的不合格,不是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原因。??2.通常影响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测量误差、模板安装误差、施工失误等。本案例的主要原因应是施工没有采取专门措施。包括模板变形,造成井筒不同方向半径尺寸有大有小;支模板时没有校核测量造成的偏差,或是支模板人不负责任造成模板偏向一侧;如果混凝土未对称浇筑,在一侧浇筑过高时会对模板形成挤压,使模板跑偏,也可造成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等。
    ?3.影响井壁蜂窝麻面的主要原因有:涌水直接进入混凝土冲走水泥浆;混凝土振捣操作不规范;混凝土粘模,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刷脱模剂等原因。
    ?4.施工中一般处理井壁淋水的措施有:截水和导水。截水就是在吊盘上方设置一圈截水槽,将井壁淋水截住并用软管引到吊盘上的水箱中;导水就是在浇筑混凝土井壁时,设置挡水层,在挡水层后面埋设导水软管,将岩帮涌水导出到模板外面,不致进入混凝土中,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后,再注浆将井壁后面充实堵水。

  • 第21题:

    问答题
    背景: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时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来源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砂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通水大于50m3/h,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正确答案: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答: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答:针对本井筒的和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答: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20+200=320万元,工期是1+2=3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施工单位投标承建一矿井的主井井筒工程,标书规定工期为16个月。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施工的前期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供电、供水等。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进行井筒的施工。施工中发生下列几起事件: (1)由于矿井进场道路为简易公路,雨期道路经常被冲毁,使得井筒施工所需材料不能及时进场,延误工期1个月。 (2)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出现设备故障,使工期延长0.5个月。 (3)井筒基岩施工时实际涌水量大于预测量,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才能通过,治水工作耽误工期1.5个月。 (4)井筒施工结束后,由于总涌水量大于10m3/h,施工单位进行了壁后注浆,使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2)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哪些准备? (3)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4)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会产生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答:建设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完成的工作包括:井筒勘查、井筒设计、矿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土地征购、井筒施工必备的工程条件准备、相关开工手续、确定监理单位、配备管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的井筒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哪些准备?
    答:施工单位在井筒开工前,应当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
    1)技术准备,包括:掌握项目的具体工程内容及和施工技术与方法要求,工期与质量要求等内容,检查井筒的设计文凭;会审施工图纸,掌握相关地质资料内容及对工程的影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2)工程准备,包括:现场勘察和施测量;进行施工现场准备,完成“四通一平”工作,完成开工前必要的临设工程和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等。
    3)物资准备,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依据,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并进行具本落实。
    4)劳动力的准备,做好劳动力队伍的组织工作,建立劳动组织,建立和健全现场施工以及劳动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
    5)对外协作工作,施工准备期内的一些施工和生活条件需要地方政府、农业和其他工业部门的配合才能顺利实现;另外,及时的填写开工申请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待批准后即能立即开工。
    (3)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答:井筒施工中所发生的工期延误事件,其责任分别为:
    对于事件(1),矿井公路应当由甲方负责修建,其标准不能保证运输的要求,因此雨季造成材料运输问题而使工程延期,责任在建设单位。
    对于事件(2)施工单位出现设备故障,因此,责任在施工单位。
    对于事件(3),井筒涌水量大于测定值,属地质资料的准确问题,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责任属于建设单位。
    对于事件(4),井筒建成后的涌水量大于井筒验收规定,进行注浆堵水耽误的工期,责任应当属于施工单位。
    (4)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会产生哪些问题?
    答:若副井井筒进度正常,该井筒发生工期延误,将无法保证井筒到底后及时进行短路贯通,只能由副井进行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由于主井延误的工期相对较短,因此副井可以不进行改绞,这时井底车场巷道的施工速度较慢,从而会进一步耽误矿井的施工总进度。如果副刊改绞,会增加费用。另外,未贯通之前的井底巷道施工通风、排水等都比较困难。因此,尽管副井能够按正常进度施工,但仍然不能保证矿井的原进度计划。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背景资料:某井工矿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为20m³/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³/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问题: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