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 )
A.甲因为遗失股权凭证而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某中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
C.甲诉其子乙,要求支付拖欠的3个月的赡养费3000元。一审法院独任法官审理终结此案,判决甲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又申请再审,原审法院遂进行重审
D.某基层法院受理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甲和乙为夫妻,后乙外出打工杳无音讯,5年后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第8题:
甲欠乙20万元,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依法向甲发出了支付令,甲在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9题:
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丈夫死亡
某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借款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独任制审理案件
甲诉其子乙,要求支付拖欠的3个月的赡养费3000元。一审法院独任法官审理终结此案,判决甲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又申请再审,原审法院遂进行重审
某基层法院受理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第10题: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第11题: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第12题:
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
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13题:
下列哪个案件(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B.甲与乙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共同诉讼的案件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诉甲县公安局的案件后,认为处理起来较为棘手,报请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第19题:
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下列各项说法正确的有:()
第20题:
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自()开始计算。
第21题:
法院不可以将案件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当事人双方也不得协议选择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法院不得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乙无权异议,法院不能再决定将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22题:
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前置程序
即使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未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可用决定转为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适用于所有法院,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第23题:
甲因为遗失股权凭证而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某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
甲诉其子乙,要求支付拖欠的3个月的赡养费3000元。一审法院独任法官审理终结此案,判决甲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又申请再审,原审法院遂进行重审
某基层法院受理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离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