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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均为美国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日本,双方在大阪订立了一份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日本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当事人在大阪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日本法律B、当事人都是美国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美国法律C、当事人选择日本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日本法律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题目
甲乙均为美国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日本,双方在大阪订立了一份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日本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在大阪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日本法律
B、当事人都是美国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美国法律
C、当事人选择日本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日本法律
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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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正确答案:C
    [考点]准据法的确定、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本题中国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合同为成套设备供应合同,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因此适用乙国法,C项正确。同时可以排除AB项。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既可以被称为示范法、统一规则,也可被称为国际惯例。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一国在制定或修订合同法时可以把它作为示范法,参考、借鉴其条文;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它作为合同的准据法(适用法),作为解释合同、补充合同、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事人没有选用的时候,不能作为准据法。D项错误。

  • 第2题:

    日本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就其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协议,约定相关合同争议案件由上海某法院管辖。关于该协议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适用日本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但不包括冲突法 B.双方未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中国法 C.如果双方的合同约定适用的日本法规避了国务院的技术转让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则规避无效,可直接适用中国法 D.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综合性强。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定》第1条规定,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故A项错误。上海属于当事人住所地、法院地,符合最密切联系原则,故8项正确,当选;根据《规定》第6条,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故C项正确。D项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正确。

  • 第3题:

    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闰法。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玛丽的行为能力适用法同法
    B.本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依中国法判断该案时效已过
    C.合同适用何法律应当由法院来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来选择
    D.如该合同适用英国法律,则不应包括英国的法律适用法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和反致。A错误,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不是国籍国法。B错误,依第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在本题中,应当适用英国法即时效未过。C错误,依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D正确,依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 第4题:

    共用题干

    1998年7月中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2005年9月中国公司就该合同争议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英国公司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中国法院在判断该合同诉讼时效时应当根据()确定。
    A、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B、法院地国的法律
    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D、该合同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D
    解析:
    《票据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李某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行为地法即丙国法,A为当选项。
    根据《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船旗国为马来西亚,因此适用马来西亚的法律,因此C项当选。
    《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因此在该涉外合同案件中,合同关系的诉讼时效就依合同关系的准据法确定,D为当选项。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只有B正确,符合第2条的规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船舶发生碰撞,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由于“海浪号”属于法国,“大和号”属于日本,而侵权损害行为发生在韩国,因此应该适用韩国法律,D项正确,故选A、B、C项。

  • 第5题:

    美国橘子公司与中国草莓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草莓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橘子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橘子公司和草莓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A项,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6题:

    中国甲企业与日本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后,应适用的法律是()。

    • A、双方协议约定
    • B、日本法律
    • C、国际条约
    • 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甲市人民法院
    • B、乙市人民法院
    • C、丙市人民法院
    • D、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管辖。

    • A、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
    • B、中国法院管辖
    • C、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
    • D、国际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问答题
    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全部贷款。贷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本案是否可以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

    正确答案: 本案可以适用香港法律作为准据法,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

    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

    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

    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即时效问题并不因法院地在中国而适用中国法。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第1款第3项规定,当有涉及环境安全的情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均为美国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日本,双方在大阪订立了一份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日本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表述正确?(  )
    A

    当事人在大阪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日本法律

    B

    当事人都是美国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美国法律

    C

    当事人选择日本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日本法律

    D

    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因此,在本题中,诉讼时效应适用合同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即适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日本法。

  • 第13题:

    中国甲企业与日本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

    A、双方协议约定

    B、日本法律

    C、国际条约

    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甲乙均为日本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美国,双方在纽约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法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双方都是日本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日本法律

    B.当事人在纽约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美国法律

    C.当事人选择法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法国法律

    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正确答案:C

    【考点】合同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
    【解析】《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 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 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对于涉外合同法律关 系,《合同法》第l26条第l款规定:“涉外合同 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 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 律。”《民法通则》第l45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 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双方选择法国法 律为合同准据法,因此,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 所应适用的法律也应该根据合同准据法确定,即 法国法。由此,C项正确,ABD项不正确。

  • 第15题:

    美国宏光公司与中国通达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通达公司在其住所地中国广州为宏光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中国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该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法院处理此纠纷应当适用的法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依据美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未作规定,则直接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不再适用美国法而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
    C、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必须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出
    D、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英国的法律且未提出适用异议,应视为双方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据此,如果宏光公司和通达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美国法,但我国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美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则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A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但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应当视为当事人已经就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16题:

    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关于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后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中方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当事人选择了乙国法,故包括乙国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
    B.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选用了FOB 贸易术语,但是由于其在争议解决条款中选用了乙国法,故排除FOB 贸易术语的适用
    C.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受理了甲国当事方申请承认其本国就该纠纷做出的判决,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D.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对甲国判决作出了予以承认和执行的裁定,那么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答案:C,D
    解析:
    A 选项错误,我国禁止转反致;B 选项错误,贸易术语的选用部分改变法律适用;C、D 正确,不排斥平行诉讼,但是适用在先原则,避免由于一事再诉导致在我国产生冲突性判决。

  • 第17题:

    甲乙两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合同的标的物屑于国家禁止流通物,除此以外合同其他条款均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 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 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 B、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韩国法律
    • C、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英国法律
    • 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我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合同中并未约定争议适用法律。现在双方就该合同发生争议,则可能适用的法律是( )。

    • A、合同签订地法律
    • B、合同履行地法律
    • C、争议发生地法律
    • D、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问答题
    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全部贷款。贷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闻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的情况下,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

    正确答案: 若双方当事人和法院都不能查明所应适用的法律内容,法院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谁管辖?()
    A

    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

    B

    中国法院管辖

    C

    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

    D

    国际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市的A公司与乙市的B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丁市,后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A公司诉至法院。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A

    甲市人民法院

    B

    乙市人民法院

    C

    丙市人民法院

    D

    丁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