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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假设人民法院要向M国甲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如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杰克正好来到中国,则可以向杰克直接送达该文书B、如果中国律师王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王某送达C、如果甲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则把文书送达给该代表机构须甲公司的特别授权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

题目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假设人民法院要向M国甲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杰克正好来到中国,则可以向杰克直接送达该文书
B、如果中国律师王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王某送达
C、如果甲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则把文书送达给该代表机构须甲公司的特别授权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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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律师在代理一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需要了解有关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关于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境外当事人位于《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境内的,除该国与我国之间的双边条约另有规定的,应采用该公约规定的送达方式向该当事人送达

    B.对不符合前项情形的境外当事人,可以采用外交途径送达

    C.我国法院需要依《海牙送达公约》向居住在其他缔约国的被告送达司法文书的,应由司法部送交对方国家的中央机关

    D.若境外当事人为华侨,在其所在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委托我国驻该国使领馆送达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域外送达。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1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只有受送达人所在国也为《送达公约》的缔约国,才考虑依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A项错误。
    B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6项的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B项错误。
    C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3项的规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根据上述规定,采取使领馆途径送达,只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C项错误。
    D项,依《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7项的规定,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D项正确。

  • 第3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法院拟向总部设在广州的某公司送达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国法院要送达的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也应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如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
    D.广州某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司法协助——送达。A错,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对,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错,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4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项正确?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答案:D
    解析:
    A错,依《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B错,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C错,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D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5题:

    我国在1991年批准加入了1965年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以上述规定,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指定的中央机关是司法部
    B.外国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文书直接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C.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的,适用协定的规定送达
    D.外国驻华使馆在不违反中国法律的情况下可以向在华的该外国公民直接送达


    答案:B
    解析:

  • 第6题:

    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 A、中央机关送达
    • B、邮寄送达
    •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当该香港人赴深圳出差时,法院应通过高院向该人送达
    • B、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被废除。
    • C、受送达人在香港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三个月没有音信的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
    • D、采用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我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后,公约成员国法院或其他机关将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转交给该国使领馆后,该国使领馆再向我国转交。下列选项中,哪个途径是正确的送达途径?( )

    • A、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 B、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 C、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
    • D、司法部——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哪项正确?(  )
    A

    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B

    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

    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D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依《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
    B项,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一国不得仅依其国内法,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拒绝执行
    C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
    D项,依《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
    A

    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

    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

    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D

    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选项内容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一、凡公约成员国驻华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递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交有关人民法院送达给当事人。
    B选项内容错误,依《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第13条的规定,一国不得仅根据下列理由拒绝执行,即:依其国内法,该国主张对该项诉讼标的专属管辖权……。
    C选项内容错误,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执行送达的法院不管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是否已过,均应送达。
    D选项内容正确,依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受送达人有权以未附中文译本为由拒收。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

    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

    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可以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是《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成员国,可以依照该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且为《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成员国的,人民法院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因此,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
    B项,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第1项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因此,题述案情可以邮寄送达。
    C项,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不能是驻在国或第三国的国民,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除本规定上述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因此,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 第12题:

    多选题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假设人民法院要向M国甲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如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杰克正好来到中国,则可以向杰克直接送达该文书

    B

    如果中国律师王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王某送达

    C

    如果甲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则把文书送达给该代表机构须甲公司的特别授权

    D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外国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向其直接送达
    B项,“授权委托书没有提及王某是否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意味着:对于诉讼代理人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事项,授权委托书虽然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有权,但也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无权。《涉外送达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了“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即“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4项规定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据此。由于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表明王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王某即为有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
    C项,《涉外送达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送达给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故并不是只能向该公司在我国境内的经特别授权的代表机构送达。
    D项,《涉外送达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 第13题:

    下列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送达范围包括向住所地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

    送达的司法文书指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等与诉讼相关的文书

    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

    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后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D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条、第2条、第7条、第10条。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 第14题:

    依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的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B、公告送达的内容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C、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助协定的规定办理
    D、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需要提供译文的,可以委托国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答案:B
    解析:
    依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邮寄送达只有在受送达国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因此,A错误。B符合上述规定,是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第1条规定,不再坚持双边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便捷、高效的原则确定依据海牙送达公约或者双边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对外提出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请求,故C错误。根据上述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委托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和进行民商事案件调查取证,需要提供译文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因此D错误。

  • 第15题:

    中国达维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丽贝卡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则》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可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或留置送达?( )

    A.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丽贝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可向丽贝卡公司在中国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答案:C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AB错,不是任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都可以送达。C正确。D错,业务代办人应当是有权接受送达的,而不能是“任何”业务代办人。

  • 第16题:

    我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依据该公约,公约成员国法院或其他机关可以将其需要请求我国送达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在转交给该国使领馆后,再由该国使领馆向我国转交。下列选项中,该国使领馆转交的哪个途径是正确的送达途径?()

    A、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B、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C、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
    D、司法部——有关人民法院——当事人

    答案:B
    解析:
    【考点】涉外司法文书的送达。详解:根据《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公约成员国驻我国使领馆转送该国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应直接送交司法部,由司法部转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再由最高人民法院转交给有关人民法院,再由有关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 第17题:

    中国在加入1965年《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对外国向中国送达文书的方式所作的保留是()

    • A、公告送达
    • B、外交途径送达
    • C、领事送达
    • D、邮寄送达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l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中错误的有()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达我国司法部
    •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A公司送达
    • D、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

    •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单选题
    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B

    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项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不能是驻在国或第三国的国民,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B错误,依第6条,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在加入1965年《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对外国向中国送达文书的方式所作的保留是()
    A

    公告送达

    B

    外交途径送达

    C

    领事送达

    D

    邮寄送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

    中央机关送达

    B

    邮寄送达

    C

    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

    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