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壬某要求与张某离婚及分割财产、抚养女儿的要求如何处理?
法院应准予王某与张某离婚,同时应按婚姻法的要求分割财产,确定女儿的抚养人及抚养费。
第1题: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
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
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
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
第2题:
第3题:
案例分析 1.王某和张某于2003年离婚,他们的8岁女儿经法院判决由其母张某抚养,由于张某在抚养过程中经常对其女儿进行虐待,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王某于2005年6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张某的监护人资格。但由于未能提供出充分的证据,法院驳回了王某的申请,而他们的女儿也只能在收集到充分证据之前继续忍受母亲的虐待。结合案例谈谈你对法与效率关系的理解。(20分)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