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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双良商场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所承担的货款义务负保证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伟达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时尚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11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时尚服装厂提货,该服装500件一包,服装厂

题目

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双良商场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所承担的货款义务负保证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伟达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时尚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11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时尚服装厂提货,该服装500件一包,服装厂装货人员共装运了105包服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运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

(1)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为什么?

(3)该批货物中的100包被烧毁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在百货组提货时多装的5包货物属于什么性质?其损失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

(5)在清偿债务时双良商场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与伟达商场抵押担保的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6)设汽车抵押后汽车被雷电击毁,双良商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7)设百货组派出的货车系通达汽车运输公司的货车,货车与运煤车相撞系由于不可抗力,现根据通达公司与百货组之间的运输合同,通达公司应否承担100包货物被烧毁的损失,为什么?

(8)设在第(7)问情形下,通达公司可否要求百货组支付运费?为什么?

(9)设在第(7)问情形下,哪一方应承担证明不可抗力成立的举证责任?为什么?


相似考题

3.2000年4月21日信利商场与丰盛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苹果脯5000箱的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于5月20日之前以代办托运公路、铁路联运方式交付给买方。合同签订后,信利商场即积极筹备货款,银行同意向其提供贷款,但要求其提供担保。信利商场即以两部汽车向银行作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这两部汽车只值20万元,应信利商场的请求,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及兴发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信利商场于4月28日取得50万元贷款后,即将该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了丰盛食品公司。丰盛食品公司于4月30日收到50万元贷款,即抓紧组织货源,并于5月8日与汽车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将货物交汽车运输公司再转由铁路局快车发运。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5月8日只发运了3500箱,剩下的1500箱直到5月18日才发运。信利商场于5月13日收到第一批3500箱果脯后,经过验收,发现果脯湿度较大,其他方面的质量还可以,遂电报告知丰盛食品公司,一是要求降价20%,二是催告剩余的1500箱果脯按时运到。丰盛食品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告知信利商场,不同意降价,并说明5000箱果脯已同时交汽车运输公司运送信利商场的情况。5月18日通过慢车发送给信利商场的1500箱果脯,途中恰遇铁路塌方,5月31日才运抵收货站。信利商场鉴于该1500箱果脯迟延到达并已全部发生霉变,拒绝收货。该1500箱果脯全部毁损。信利商场已收到的3500箱果脯销售情况不好,大部分都积压在仓库中。除了向银行偿还10万元贷款外,其余部分一直拖延未还。现请回答1~6各题中所列的问题:(1)在信利商场向银行偿付10万元的贷款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与兴发公司对银行的债权,应承担多少数额的保证责任?(2)银行对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和兴发公司3个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如何行使?(3)假设伟达公司向银行偿还了15万元的贷款,则伟达公司取得哪些权利?(4)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谁有权提出索赔的请求?为什么?(5)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应当向谁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6)设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法院拍卖两部汽车仅得款15万元,请问,该汽车抵押价值数额应为20万元,还是15万元?为什么?

更多“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 ”相关问题
  • 第1题:

    15 .关于所得税的计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 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573 万元

    B. 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458 万元

    C. 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 114.5 万元

    D. 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 143.25 万元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伟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伟达公司)1998年与另外三个单位合资兴办甲企业,伟达公司持有30%的股份,其他三个单位持有的股份分别为25%、25%和20%,伟达公司对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998年1月1日,伟达公司用银行存款602000元向甲企业投资。

    (2)1998年12月31日甲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600000元。

    (3)1999年3月15日,甲企业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300000元,分配的股利已于当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给各投资单位。

    (4)1999年12月31日,甲企业全年发生亏损200000元。

    (5)2000年4月15日,伟达公司将持有甲企业的全部股权投资转让,转让所得价款800000元,该款项已收存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伟达公司有关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

    伟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甲企业30%的股份,因此,伟达公司对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
        (1)伟达公司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甲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伟达公司应按占甲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比例应调增或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甲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伟达公司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比例30%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600000×30%=180000(元)。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科目180000,贷记“投资收益”科目180000。
        (2)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来的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考生应注意,此时不能再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因为,甲企业宣告全年实现净利润时,已经确认了当期投资收益。
        (3)与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相反,当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企业也应当按照持有被投资企业股票的比例,计算确定本企业应承担的亏损数额,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
        (4)企业转让股票,若收入的价款高于股票投资的账面余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但若收入的价款低于股票投资的账面余额,应确认为投资损失,借记“银行存款”和“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本题目转让所得价款800000元,而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账面余额为602000+180000-90000-60000=632000(元),因此,转让的收益为800000-632000=168000(元)

  • 第3题:

    白某原属某百货商场职工,后承包该商场下的一个门市部进行经营。承包期满后,该百货商场未要求白某交回加盖有本商场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白某持上述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某电视机厂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电视机厂提供彩电300 台。白某提货后未付款,且下落不明,电视机厂便要求百货商场付款。按有关法律规定,下列的正确表述的是( )。

    A.白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百货商场应付款
    B.白某的行为属无效代理,应由白某付款
    C.白某的行为属欺诈行为,百货商场对此不负责任
    D.如果百货商场明知白某的行为就应对此负责,若不知道就不负责

    答案:A
    解析:
    题目中电视机厂是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人,构成表见代理,商场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第4题:

    请教:2010年上海市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真题第4大题第15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15 .关于所得税的计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 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573 万元

    B. 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458 万元

    C. 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 114.5 万元

    D. 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 143.25 万元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关于所得税的计算,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73万元 B.伟达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58万元 C.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114.5万元 D.伟达公司的应纳所得税为143.25万元


    正确答案:BC
    【考点】企业所得税和所得额的核算 
    【解析】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90万元,准予扣除8万元,需补记82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45万元,准予扣除最高限额为工资薪金的14%,即175×14%=24.5(万元),需补记20.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3万元,准予扣除最高限额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即4.375万元,无需补记;工会经费实际发生额9万元,准予扣除最高限额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即3.5万元,需补记5.5万元;税收滞纳金15万元和未经税务部门核准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支出100万元,禁止在税前扣除,需补记11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准予全额扣除。则应纳税所得额=l800-1250+82+20.5+5.5+115-200=573(万元),应交所得税=573×25%=l43.25(万元)。故AD两项所述正确,故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