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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找乙做毛衣,乙将毛衣缝纽扣的工作交丙完成,则( )。A.乙与丙的合同无效B.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C.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D.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题目

甲找乙做毛衣,乙将毛衣缝纽扣的工作交丙完成,则( )。

A.乙与丙的合同无效

B.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C.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D.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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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所以合同有效,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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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找乙做塑料蛋糕盒,乙将塑料蛋糕盒的拼片(主要工作)印刷工作完成,将拼接工作交丙食品公司完成,则( )。

    A.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B.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C.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D.乙与丙的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二目五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丁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厂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 第2题:

    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但甲应当将房屋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乙

    答案: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第3题:

    乙公司投标中标按甲公司的要求建造一个特殊的构筑物,双方签订了合同。乙公司将其中的部分工作交由丙公司完成。按照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乙有权自行将主要工作交给丙完成
    B. 甲有权解除合同
    C. 甲只能继续履行合同
    D. 乙与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E. 乙将部分工作交由丙完成应征得甲同意


    答案:B,E
    解析:
    ABCE项:根据《合同法》第253条的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此,BE项正确,AD项错误。

    D项:根据上述《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本题乙将部分工作交由丙完成应经甲同意,未经甲同意并不影响乙丙之间合同的效力,乙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生效,甲可以解除合同。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E。

  • 第4题:

    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不当得利【详解】《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向丙交付时,丙基于其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对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有正当性依据,而乙要求甲向丙交付,没有正当性依据,乙因甲的交付而获益,乙构成不当得利,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所以,选项A正确。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丙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没有正当性,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乙要求甲交付,乃是履行甲、乙间的买卖合同,具有正当性依据,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选项B正确。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因甲、乙间合同无效,乙要求甲交付,无正当性依据,甲构成不当得利;因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丙对乙构成不当得利,同时其受领甲的给付没有正当性依据,对甲亦构成不当得利,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综上,由于本题是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甲委托乙公司做塑料礼盒,乙将塑料礼盒印刷工作完成(主要工作),将粘贴工作(辅助工作)交给丙公司完成,则( )。
    A、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B、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C、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D、乙与丙的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承揽人接受工作后,不得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承揽人有权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参见教材P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