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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两人就还款期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04年10月15日。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则有( )A.目的解释B.文义解释C.整体解释D.习惯解释E.历史解释

题目

2003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两人就还款期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04年10月15日。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则有( )

A.目的解释

B.文义解释

C.整体解释

D.习惯解释

E.历史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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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A.文义解释

    B.整体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正确答案:AB

  • 第2题:

    2013 年甲向乙借款 3000 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巳年九月十一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巳年九月十一日”即公元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A.文义解释
    B.整体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答案:A,B
    解析:
    《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是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该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释规则包括:(1)文义解释。指在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时,首先要以合同条款中使用 的文字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合同文本是由文字构成的,通过对合同条款所使用的该文字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可以正确把握合同的内容。据此,A项当选。(2)整体解释,即按照合同的应该条款进行解释。他要求把合同的所有条款作为一个整体,从有争议的条款与其他条款的关系以及该条款在合同中的位置等,来解释该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整体解释 要求在解释合同条款事时,不拘泥于词句通常的含义,不局限于合同的正式文本,而要把所有和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作为参照,确定争议词句的含义。据此,B项当选。(3)交易习惯,指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在某个地区、某个行业内普遍和重复和反复使用,并且为大多数从事交易的人所广泛认同和遵循的做法。在采用习惯解释合同条款时,应当在双方当事人都知道该交易习惯,才可以参照。据此,C项应当排除。(4)目的解释,指在解释合同有争议的条款时,要按照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目的进行解释,通过目的解释可以把握合同双方的真实意图。据此,D项应排除。

  • 第3题:

    张某于2012年4月出具借据向吕某借款15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借款期限为3个月,双方商定若张某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需按借款额的20%向吕某支付违约金。2012年7月,临近还款日前,吕某向张某询问是否能按时归还借款,张某遂提出是否能宽限几天,吕某坚持拒绝,声明必须按期归还。还款到期日当天,吕某在得知张某已筹集了款项可归还自己欠款的消息后,切断所有联系方式,意图造成张某未按期还款的事实,从而达到让张某依约承担违约金的目的。请问张某为避免承担违约金,可依法采取何种公证方式?该公证的效力如何?


    D

  • 第4题: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A:文义解释
    B:整体解释
    C:目的解释
    D:习惯解释

    答案:A,B
    解析:
    合同的文义解释是指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语言文字词句含义所进行的解释。合同的整体解释是指把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个合同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总体联系上阐明当事人系争的合同用语的含义。所谓目的解释是针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对合同进行解释。习惯解释是根据交易当事人所采用的通常习惯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它实际上是以普遍接受的客观标准作为理解合同条款的依据。答案为AB。

  • 第5题:

    张某向赵某借款20万元扩充自己开的服装厂规模,约定借款2年,年利率为10%。因为张某公司效益较好,在借款一年的时候决定全数还款,则应还款金额为( )万元。

    A.24
    B.22
    C.20
    D.23

    答案:B
    解析: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本题中实际借款1年,利息应为2万元,应偿还本息和为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