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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该培训中心提供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内容为:我们的辅导确保让你的孩子顺利进入名校!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金额3万元。王某在交纳3万元培训费后,某培训中心出具《收据》。王某的孩子(王某某)即在该培训中心参加培训。2017年7月,王某某参加常青藤实验中学的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因分数未达录取分数线未被该校录取。王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培训中心应当退还所有的培训费,该培训中心认为,“包过班”仅是一个培训班的称谓,其已经提供了培训服务,故不同意退款。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

题目
2016年2月,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该培训中心提供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内容为:我们的辅导确保让你的孩子顺利进入名校!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金额3万元。王某在交纳3万元培训费后,某培训中心出具《收据》。王某的孩子(王某某)即在该培训中心参加培训。2017年7月,王某某参加常青藤实验中学的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因分数未达录取分数线未被该校录取。王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培训中心应当退还所有的培训费,该培训中心认为,“包过班”仅是一个培训班的称谓,其已经提供了培训服务,故不同意退款。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培训中心退还全部培训费。下列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包过”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B.该包过条款因违反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而无效
C.双方签订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中“不通过,全额退款”的约定系一项附条件的约定,现条件成就,某培训中心即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额退款”
D.若培训中心已经向王某提示了该“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内容的,王某则有权要求培训中心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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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1年5月张某和王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利率为40%。根据合同内容判断,该借款合同属于()。:

    A.效力待定的合同

    B.可撤销的合同

    C.部分无效的合同

    D.全部无效的合同


    参考答案:C

  • 第2题:

    2017年1月,李某将其一套自有住房出租给王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2018年1月,王某将该套住房转租给刘某,并签订了转租合同。则下列关于转租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王某与刘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王某转租该套住房,应当经李某同意
    C.转租合同有效期间,即使李某与王某的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D.刘某承租该住房的期限最长为3年

    答案:D
    解析:
    A项,房屋转租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D项,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题中,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为2年,所以刘某承租该住房的期限最长为2年。

  • 第3题:

    共用题干
    某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20名教学辅助人员.分为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为1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该公司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因招生规模发生变化,培训中心只需要19名被派遣劳动者。为维护与培训中心的合作关系,该公司只好按培训中心要求派出19名被派遣劳动者。公司王经理与来被派遣到培训中心的小张协商,在其无工作期间,该公司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该公司与培训中心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
    B:劳务派遣协议中可以约定培训中心不得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C:劳务派遣协议可以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
    D:该公司与培训中心可将派遣期限分为两个周期,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答案:B,D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也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范围。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第4题:

    材料题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某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20名教学辅助人员,分为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为l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该公司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此时,因招生规模的变化,培训中心只需要l9名被派遣劳动者。为维护与培训中心的合作关系,该公司只好按培训中心要求派出19名被派遣劳动者。公司王经理与未被派遣到培训中心的小张协商,在其无工作期间,该公司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材料中这19名被派遣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 )。查看材料

    A.与该培训中心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B.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该培训中心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D.在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 第5题:

    王某于2011年准备建造一栋二层共220平方米的楼房。因资金不够,遂向邻居胡某借款,双方达成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借给王某5万元盖房,1年后若王某不能归还本金及利息,则房屋为双方共有,各人得一半房屋,房建成后王某无力偿还,便将二层楼给胡某使用,但王某在产权登记时,仍登记为自己单独所有。胡某提出要按协议分割房屋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王某表示同意,但一直未去办理。王某的妻弟郭某得知此事,要王某把房屋以15万元卖给他,他替王某还款,王某表示同意并与郭某签订了转让协议。胡某得知表示王某无权出让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屋,要求法院确认王某与郭某的转让协议无效。
    问:(1)此案中王某与胡某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否有效
    (2)王某与郭某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有效。因为双方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并不违法。因此该协议是有效的。 (2)无效。因为郭某明知王某与胡某存在争议纠纷,并且王某无权处分属于胡某的那一部分,王某在已与胡某有协议、并将房交胡某使用、答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与郭某签订卖房协议,应属恶意串通行为。

  • 第6题:

    王某,男,汉族,1957年3月4日生,××省西门市人,无前科劣迹。王某某,女,汉族,1990年5月3日生,××省西门市人,西门市第一中学学生,系王某之女。张某,女,汉族,1958年6月15日生,××省汪清县人,无业,系王某之妻。王某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某经常打骂虐待。2007年1月3日,王某对王某某强奸2次。王某某被强奸后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其妻张某也曾被王某殴打后自杀未遂。2007年2月27日深夜,王某钻入王某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某不从。王某便回自己被窝。凌晨4时许,王某又钻入王某某被窝,王某某奋力反抗。王某说:“今天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王某某大声对王某的头部和身体拳打脚踢,王某奄奄一息,口喊告饶。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气愤地打了王某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某,王某某取绳子将王某的手、脚结结实实捆住,母女二人仍不解气,商量弄死王某。后王某某让张某取来锤子,王某某用锤子击打王某头部致其死亡。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某公安派出所对王某某进行讯问时,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其母张某陪同接受讯问。办理此案的派出所讯问王某某时,安排其母亲张某在场,该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做法不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虽然张某系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但该两人系同案犯罪嫌疑人。某边防派出所讯问王某某时,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 第7题:

    2016年1月,李某将其一套自有住房出租给王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2017年1月,王某将该套住房转租给刘某,并签订了转租合同。则下列关于转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与刘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B、王某转租该套房屋,应当经李某同意
    • C、转租合同有效期间,即使李某与王某的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 D、刘某承租该住房的期限最长为3年
    • E、如王某未经李某同意转租房屋,李某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B,C,E

  • 第8题:

    2011年6月30日,王某与乙公司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次日,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除外),王某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不经王某同意直接安排其加班,但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0小时;王某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可休年假3天。 2012年2月,甲公司提供培训费派王某参加了为期1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了5年服务期及违约金。 2012年8月1日,因甲公司一直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已知:王某与乙公司已约定过试用期,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对试用期约定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已经与王某约定过试用期,甲公司不得再与其约定试用期
    • B、甲公司与王某可以约定王某的试用期月工资为1800元
    • C、甲公司与王某可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
    • D、甲公司与王某约定的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某通讯集团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对王某进行为期半年的通讯技术专业培训,王某在培训后3年之内不能离开公司,如违反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2万元。到公司报到后,公司对王某进行了培训,并因此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总计1.5万元。经培训,王某已胜任工作。2年后,王某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B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

    C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

    D

    王某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计算培训中心5月支付王某授课费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劳务报酬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则:培训中心5月支付王某授课费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200×4×(1-20%)×20%=768(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李某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聘用王某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王某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王某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李某的同意。某日,王某未经李某的同意与善意的第三人张某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8万元的合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合同无效

    B

    该合同有效

    C

    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

    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王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1)选项A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选项CD://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某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20名教学辅助人员,分为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为1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该公司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此时,因招生规模的变化,培训中心只需要19名被派遣劳动者。为维护与培训中一心的合作关系,该公司只好按培训中心要求派出19名被派遣劳动者。套司王经理与未被派遣到培训中心的小张协商在其无工作期问,该公司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关于该公司与培训中心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

    B

    劳务派遣协议中可以约定培训中心不得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C

    劳务派遣协议可以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

    D

    该公司与培训中心可将派遣期限分为两期,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第13题:

    2016年2月,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该培训中心提供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内容为:我们的辅导确保让你的孩子顺利进入名校!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金额3万元。王某在交纳3万元培训费后,某培训中心出具《收据》。王某的孩子(王某某)即在该培训中心参加培训。2017年7月,王某某参加常青藤实验中学的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因分数未达录取分数线未被该校录取。王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培训中心应当退还所有的培训费,该培训中心认为,“包过班”仅是一个培训班的称谓,其已经提供了培训服务,故不同意退款。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培训中心退还全部培训费。下列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包过”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B.该包过条款因违反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而无效
    C.双方签订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中“不通过,全额退款”的约定系一项附条件的约定,现条件成就,某培训中心即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额退款”
    D.若培训中心已经向王某提示了该“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内容的,王某则有权要求培训中心承担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案中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的是“包过班”协议,王某未通过名校升学考试,即意味着某培训中心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当王某未能考上名校,约定退款的条件成就时,某培训中心即应当退还培训费用,某培训中心提出的抗辩不能成为其违反合同约定并拒不履行退款义务的理由。当事人涉及的附条件合同约定(包括格式条款),或者一方当事人的单方承诺,只要不违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均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完全符合上述分析。故ABD三项错误。

  • 第14题:

    王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王某租住3个月后,向孙某提出第二天退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B:王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C:王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孙某
    D:王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但是对承租人没有通知时间的限制,所以A选项正确。

  • 第15题:

    材料题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某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20名教学辅助人员,分为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为l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该公司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此时,因招生规模的变化,培训中心只需要l9名被派遣劳动者。为维护与培训中心的合作关系,该公司只好按培训中心要求派出19名被派遣劳动者。公司王经理与未被派遣到培训中心的小张协商,在其无工作期间,该公司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关于该公司与培训中心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A.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
    B.劳务派遣协议中可以约定培训中心不得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C.劳务派遣协议可以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
    D.该公司与培训中心可将派遣期限分为两期,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答案:B,D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等。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某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20名教学辅助人员,分为两个周期,每个周期为1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该公司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此时,因招生规模的变化,培训中心只需要19名被派遣劳动者。为维护与培训中心的合作关系,该公司只好按培训中心要求派出19名被派遣劳动者。公司王经理与未被派遣到培训中心的小张协商,在其无工作期间,该公司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助。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该公司与培训中心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
    B:劳务派遣协议中可以约定培训中心不得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C:劳务派遣协议可以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
    D:该公司与培训中心可将派遣期限分为两期,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答案:B,D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这表明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但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也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范围。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第17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王某,男,汉族,1957年3月4日生,××省西门市人,无前科劣迹。王某某,女,汉族,1990年5月3日生,××省西门市人,西门市第一中学学生,系王某之女。张某,女,汉族,1958年6月15日生,××省汪清县人,无业,系王某之妻。王某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某经常打骂虐待。2007年1月3日,王某对王某某强奸2次。王某某被强奸后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其妻张某也曾被王某殴打后自杀未遂。2007年2月27日深夜,王某钻入王某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某不从。王某便回自己被窝。凌晨4时许,王某又钻入王某某被窝,王某某奋力反抗。王某说:“今天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王某某大声对王某的头部和身体拳打脚踢,王某奄奄一息,口喊告饶。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气愤地打了王某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某,王某某取绳子将王某的手、脚结结实实捆住,母女二人仍不解气,商量弄死王某。后王某某让张某取来锤子,王某某用锤子击打王某头部致其死亡。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某公安派出所对王某某进行讯问时,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其母张某陪同接受讯问。王某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某、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王某对其女儿王某某实施强奸时,王某某、张某将王某捆绑,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正当防卫,在王某已被彻底制服,失去侵害能力之后,不法侵害已被制止,正当防卫的条件已不复存在。而王某某、张某又对其实施用锤子击打头部致死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生命权利,应负刑事责任。

  • 第19题: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承担。

    • A、赵某
    • B、王某
    • C、赵某和王某
    • D、王某和陈某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王某2008年在A券商开立了证券账户并与A券商建立了委托交易关系,因投资不慎在2010年清仓不再进行证券投资,王某的弟弟王某某为某基金公司基金管理经理,在知晓王某不再投资证券市场后向王某提出借用其证券账户进行投资,王某应如何处理?()

    • A、出借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给王某某使用
    • B、出借证券账户给王某某使用,但不出借资金账户给王某某使用
    • C、王某再次进行证券投资,与王某某共同使用证券账户
    • D、不出借账户给王某某使用,并告知王某某应当遵守账户实名制规则和基金管理人的职业操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多选题
    王某投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聘请赵某担任总经理,王某与赵某约定凡签订5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王某审批,并且不经王某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未经王某批准签订了一份标的额10万元的合同,合同无效

    B

    赵某挪用企业资金归自己使用,应退还资金,赵某使用企业资金的所得应归企业所有

    C

    赵某未经王某同意用企业财产为自己的朋友提供担保,担保有效

    D

    赵某和朋友合资开办了乙合伙企业,乙企业的业务与甲企业的业务相同,赵某开办乙企业后通知了王某,王某未表示反对,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4款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赵某虽然违反了王某对其职权的限制签订合同,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
    B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法第20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第3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据此,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应退还侵占的财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不是归企业所有。
    C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第5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因此,赵某未经王某同意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赵某个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依《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担保权人是善意第三人,因此担保有效
    D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第6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本题中,赵某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事后通知了王某并且王某未表示反对,意味着王某同意赵某从事该业务,因此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

  • 第22题:

    单选题
    2012年王某参加秋季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因隐瞒某些自身情况,考试成绩被宣布无效。于2013年,王某又报名参加春季资格考试,则(  )。
    A

    王某可以参加考试

    B

    王某须经过政审

    C

    王某两年后方可参加该资格考试

    D

    报名申请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六条规定,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未逾1年的;③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未逾3年的;④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被依法撤销《资格证书》未逾3年的;⑤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禁止在一定期限内进入行业,禁入期限未届满的;⑥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5年的;⑦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23题:

    单选题
    朱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王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朱某说:“我把我借给李某的汽车质押给你吧。”王某同意,便借了10万元给朱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实际占有该汽车时质权才生效

    B

    须经过李某同意,王某为朱某设定的质权方生效

    C

    若朱某不能还钱,王某可以直接把该汽车拍卖、变卖

    D

    若王某和朱某约定,朱某到期不能还款汽车就归王某所有,该约定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公示。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设定质权,在质押的通知到达借用人时,质权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李某接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质权就生效,无须得到其同意。所以选项B错误。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以选项C错误。【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24题:

    单选题
    2014年1月,李某将其一套自有住房出租给王某,双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2015年1月,王某将该套住房转租给刘某,李某同意了转租并签署了同意转租的文件,王某与刘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则下列关于该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王某与刘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

    王某转租该套住房,应当经李某同意

    C

    转租合同有效期间,即使李某与王某的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D

    刘某承租该住房的期限必然为3年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