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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留学生史密斯是北京某高校的学生。一次,史密斯因为酒后驾车,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一位中国老人撞成重伤。撞人之后,史密斯驾车逃逸,致使老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史密斯提起公诉,并对其判处了刑罚。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我国司法机关对史密斯行使刑事管辖权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是什么?2.如果史密斯在我国境外故意撞死中国公民,之后来到我国留学,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行使管辖权,则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又是什么?3.史密斯的行为构成何罪?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4.该罪属于我国《刑法

题目

外国留学生史密斯是北京某高校的学生。一次,史密斯因为酒后驾车,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一位中国老人撞成重伤。撞人之后,史密斯驾车逃逸,致使老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史密斯提起公诉,并对其判处了刑罚。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司法机关对史密斯行使刑事管辖权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是什么?

2.如果史密斯在我国境外故意撞死中国公民,之后来到我国留学,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行使管辖权,则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又是什么?

3.史密斯的行为构成何罪?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4.该罪属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的哪一大类?该类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5.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史密斯有哪些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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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是:( ) A.甲酒后驾车,将一位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小学生撞成重伤 B.乙使用亚硝酸钠腌制熟食出售,导致三名顾客中毒身亡 C.丙长期从事非法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活动 D.丁长期从事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的活动


    正确答案:AC
    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丁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上述犯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丙构成非法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罪,这两个罪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题意,A、C项当选。

  • 第2题:

    应该如何激发外国留学生学生学习动机?
    任务激发、兴趣激发、成就激发、竞争激发

  • 第3题:

    史密斯模型是分析政策议程的模型


    外在创始模型

  • 第4题:

    《史密斯-休斯法案》


    答案:
    解析: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由史密斯和休斯提出的职业教育提案,史称 《史密斯-休斯法案》。法案的主要内容有: 由联邦政府拨款补助各州大力发展大学程度以下的职业教育,开办提供农业、工业、 商业和家政等教育的职业学校;联邦政府要与州合作,提供工业、农业、商业和家政等方面科目的师资训练,同时对职业教育师资训练机构提供补助;在公立学校中设立职业科,设置选修的职业课程,把传统的专为升学服务的中学改革成为兼具升学和就业职能的综合中学。《史密斯-休斯法 案》的颁布,对美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它使得普通教育开始由传统的单一的升学目标,转向升学和就业的双重目标,加强了普通教育与现实的联 系,加强了普通教育的实用因素。同时,它又为美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 第5题:

    如何激发外国留学生学生学习动机?
    任务激发
    兴趣激发
    成就激发
    竞争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