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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手机店老板甲提供摩托车,让乙和丙配合去飞车抢夺手机,然后将抢来的手机在其店内销售,乙、丙一共抢得手机30多部,共卖得赃款5万多元。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销售赃物罪B.乙、丙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帮助犯C.三人仅构成抢夺罪的共同犯罪D.三人都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应数罪并罚

题目

二手手机店老板甲提供摩托车,让乙和丙配合去飞车抢夺手机,然后将抢来的手机在其店内销售,乙、丙一共抢得手机30多部,共卖得赃款5万多元。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销售赃物罪

B.乙、丙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帮助犯

C.三人仅构成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D.三人都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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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在商场游荡时,见乙正在柜台前选购首饰,其放在柜台上的手机价值不菲,于是甲想将其手机偷走。不想乙有所警觉便将手机拿在手上,甲只好尾随乙,趁乙不备之时将其手机夺走。之后,甲使用乙的手机开通了很多付费业务,并反复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致使乙的手机话费损失6300元。几天之后,甲将手机扔至垃圾桶,正好被一巡警看见,见其可疑,经询问后案发。事后鉴定甲手机价值3200元。对甲的处理,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B.以抢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C.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D.以抢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2题:

    二手手机店老板甲提供摩托车,让乙和丙配合去飞车抢夺手机,然后将抢来的手机在其店内销售,乙、丙一共抢得手机30多部,共卖得赃款5万多元。对此:()

    A:甲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B:乙、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帮助犯
    C:三人仅构成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D:三人都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应数罪并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别。详解:由于甲教唆、帮助乙、丙二人抢夺手机,已构成抢夺罪的共同犯罪,而销售赃物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第3题:

    乙拾得甲丢失的手机,以市场价500元出让给不知情的旧手机经销商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拾得手机后,甲即丧失了手机的所有权
    B.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但应向丙支付500元
    C.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D.甲有权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C:拾得人乙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2)选项BD: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 第4题:

    甲和同事乙外出吃饭,看到乙的手机从口袋中滑出,但未告知乙。待和乙一起起身离去后,甲又回到饭店将手机索走。两天后,甲的朋友丙从外地出差,到甲家拜访,看到该手机后爱不释手,随即以市价将该手机买走,则(  )。
    A.该手机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得知后可以直接向丙追索该手机
    C.丙构成善意取得
    D.甲索走该手机以及将之出卖,主观上都有恶意,该手机买卖行为也构成欺诈


    答案:A,B
    解析:
    【精解】C项错在:无权处分不影响善意取得,但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D项错在:在无权处分情形下,一般不认定为欺诈。

  • 第5题:

    乙拾得甲丢失的手机,以市场价500元卖给不知情的旧手机经销商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拾得手机后,甲即失去手机所有权
    B.甲有权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C.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但应向丙支付500元
    D.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处理规则。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选项A错误)。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选项B正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题目中是拾得人乙直接卖给丙,甲请求丙返还时无需支付500元,选项C错误)。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拾得人乙无所有权,因此是无权处分行为(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