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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合伙设立一食品加工厂,2005年3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但自1月初开始,甲、乙二人便以该食品加工厂的名义从事食品加工业务,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该食品加工厂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B.该合伙企业成立于2005年3月1日C.2005年3月1日前,甲、乙二人以该食品加工厂名义从事食品加工业务的行为违法D.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甲、乙二人处以罚款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设立一食品加工厂,2005年3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但自1月初开始,甲、乙二人便以该食品加工厂的名义从事食品加工业务,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

A.该食品加工厂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B.该合伙企业成立于2005年3月1日

C.2005年3月1日前,甲、乙二人以该食品加工厂名义从事食品加工业务的行为违法

D.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甲、乙二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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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饮食店(普通合伙企业),因丙有手艺,甲、乙同意其只出技术不出钱,也不承担债务,如有盈利,由甲、乙、丙按4:4:2的比例分配(甲、乙各出5000元)。开始小店经营不错,过了几个月,生意变差了,小店开始负债,一年后负债已达1万元,乙认为丙应该分摊债务,丙以有约在先予以拒绝。乙认为自己吃亏了,就通知甲和丙要求退出合伙。甲不同意,丙未表态,乙就自行退出了。这时,丁表示愿意加入合伙,经甲、丙同意,三人开始共同经营,又过了一年,小店不见起色,债务增至2万元。三人决定解散合伙,为合伙的债务承担问题,甲、乙、丙、丁四人发生争执。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始终是合伙人之一
    B:乙开始是合伙人,后来退出了
    C:乙通知甲和丙要退出合伙时,乙仍未退出合伙
    D:丁的加入未经乙同意是无效的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选项A、B、C、D均正确。


    【考点】协议退伙。详解:A项无疑问。《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所以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所以选项D正确。


    【考点】入伙前原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前1万元是甲、乙、丙三人合伙的负债,不应由丁承担,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故丙不承担债务的约定无效。故应选B项。由于甲、乙、丙三人对亏损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三人出资比例,所以对这1万元债务内部应由三人平均分担。故选A项。


    【考点】入伙后合伙债务的承担。详解:后1万元债务是在甲、丙、丁三人合伙期间形成的,而乙这时已退出合伙,故应由甲、丙、丁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D项。


    【考点】合伙的解散。详解:《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选项A、D正确。

  • 第2题:

    (2008年)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答案:C
    解析:
    选项 A:出资比例可由协议约定。选项 B:合伙企业可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选项 C: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D:决议要求可由协议约定。

  • 第3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委托丁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因此选项 D 的说法错误。

  • 第4题:

    甲、 乙、 丙、 丁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 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 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答案:C
    解析:
    ( 1) 选项 A: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由合伙协议自由约定; ( 2) 选项B: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 但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企业事务; ( 3) 选项 C: 普通合伙企业由所有的合伙人对所有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4) 选项 D: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 合伙企业法》 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第5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做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答案:C
    解析: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