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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A.符合法律规定B.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达到发行债券所要求的最低限额C.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发行债券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D.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正新公司不具备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题目

股东会会议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

A.符合法律规定

B.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达到发行债券所要求的最低限额

C.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发行债券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D.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正新公司不具备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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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5) 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 第2题:

    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1996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华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2000年2月6日,华昌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司不作出如下三项决议: (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2)决定于2000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存的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金用于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 。3月10日,华昌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中的20万元修缮职工宿舍。资产3月15日,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担亲属提供债务担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股东会会议作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股东会会议做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4)华昌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修缮职工食堂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

    (5)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股东会会议作出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而做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担任公司监事的决议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能发行公司债券(或因为公司由四个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华昌公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3)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可以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4)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提取的公益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5)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亲属)债务提供保。

  • 第3题: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4题:

    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1998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巨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2年2月6日,巨龙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三项决议:

    (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2)决定于2002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3月10日,巨龙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中的20万元修缮职工宿舍。3月15日,巨龙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券担保。问:

    (1) 股东会会议作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 股东会会议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 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4) 巨龙公司用公司公益金修缮职工宿舍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5) 巨龙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股东会会议作出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而作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担任公司监事的决议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能发行公司债券,巨龙公司由四个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3)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可以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资本,但法定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4)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提取的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5)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 第5题:

    中国证监会在对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A公司于2013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14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2016年3月5日,B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了D公司,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3)2016年4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4)2016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16年3月5日不在两个时间限制内,故B企业可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D公司。(1.5分)
    2.A公司董事会决议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之一是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所以本题中董事会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1.5分)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0.5分)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