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香港华维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在内地A地设有办事处,并在B地拥有一所物业。因该公司与内地成方公司之合同纠纷,被成方公司诉至法院。该合同签订于C地,合同标的物处在D地,则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有以下哪些法院?( )A.A地B.B地C.C地D.D地

题目

香港华维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在内地A地设有办事处,并在B地拥有一所物业。因该公司与内地成方公司之合同纠纷,被成方公司诉至法院。该合同签订于C地,合同标的物处在D地,则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有以下哪些法院?( )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相似考题
更多“香港华维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在内地A地设有办事处,并在B地拥有一所物业。因该公司与内地成 ”相关问题
  • 第1题: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国籍的确定及法人能力的法律适用。AB项,对于法人的国籍,《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可见,我国以法人的注册登记国为其国籍国,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对于法人的能力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中,该公司的登记地在新加坡,主营业地在香港,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故其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即香港地区法,也可以适用登记地法即新加坡法,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2题:

    ★★—涉香港仲裁在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1999年最髙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应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C,D
    解析:
    。A错,依1999年《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敖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两地均有住所和财产所在地的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栽决,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数。B错,依安排,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港澳办提供)依中国仲裁法作出的裁决。C对,第1条规定,内地管辖的法院即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D对,依第2条第3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区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 第3题: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答案:A,D
    解析:

  • 第4题:

    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民通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该公司在新加坡注册,应为新加坡国籍。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该公司的登记地在新加坡,主营业地在香港,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因此,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事项,可以适用香港地区法律或者新加坡法。

  • 第5题:

    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于涉港争议进行 了仲裁。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应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区域法律问题____区域司法协助。A错,依1999年《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两地均有住所和财产所在地的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数。B错,依安排,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 (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港澳办提供)依中国仲裁法作出的裁决。C错,应为“被申请人”,不是“申请人”, 依第1条规定,内地管辖的法院即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D对,依第2条第3 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区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