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李菜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题目

李菜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相似考题
更多“李菜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将一辆原价12万元的二手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付款后将车开回,但一直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关于该车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归甲所有,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B.归乙所有,因该车已交付
    C.归乙所有,因乙已支付价款
    D.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由甲决定该车的所有权归属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选项B正确。

  • 第3题:

    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管辖【详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本案中,省公安厅维持没收决定,应以市公安局为被告。A项错误。所谓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诉讼一方主体。本案中,李某系从田某处购得该问题轿车,若该轿车被认定为走私车,则田某可能承担相关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据此,田某可以成为本案第三人,B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省公安厅维持原决定,因此李某只能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此,C选项正确。【陷阱】管辖是行政诉讼每年必考点。本题中,关键要明白:经过复议的案件,只有在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才可以既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提起诉讼;倘若复议机关没有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则只能以原机关为被告向原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以下情形:(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 第4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将一辆原价12万元的二手轿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付款后将车 开回,但一直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关于该车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归甲所有,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B.归乙所有,因该车已交付
    C.归乙所有,因乙已支付价款
    D.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由甲决定该车的所有权归属


    答案:B
    解析:
    B [解析]《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该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故选项B正确。

  • 第5题: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确认和保 护的社会关系。

    依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A.公民李某在购得一辆新轿车后,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汽车牌照
    B.王某在购得秦某的房屋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C.李某为新出生的儿子欢欢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D.江西籍中国公民王某在获得耶鲁大学全额奖学金的入学通知书后,到美国驻上海总领 事馆办理留学签证事宜

    答案:B
    解析:
    根据定义,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选项中只有B项房屋买卖后办理 过户手续由《物权法》调整,其他各项均不由民法调整。A项由《行政许可法》调整,C项由《户口登记条例》调整, D项由出入境管理的法律调整。故答案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