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是怎么样的

题目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是怎么样的


相似考题
更多“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是怎么样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司法考试辅导班,流程是怎么样的


    每个辅导班都有自己安排的班次,看个人的选择吧

  • 第2题:

    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试卷共四张是真的么


    是的

  • 第3题:

    为什么今年司法考试在试卷的题型结构和分值有调整和变化的呢


    从总体上讲,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在考试方式、试卷类型、内容、科目搭配等方面基本维持去年的做法,没有太大的调整和变化。即前三卷仍为选择题型试卷,机读卡作答,计算机评判,题型、题量、答题时间不变;第四卷仍为案例题型试卷、笔答、人工评判,试题题量基本不变,但答题时间调整为3个半小时。各卷的科目结构不变,命题范围以新修订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今年主要是在试卷设计、试卷分值和题型结构作了相应改进和调整。其中,对于前三卷,从不同题型的实际难度考虑,将多项选择和不定项选择两种题型的分值调整为每题2分,单项选择题分值不变,仍为每题1分;将题型比例调整为单项50题、占50分,多项和不定项50题、占100分;每卷分值150分,前三卷总分值因此调整为450分;对于第四卷(案例题型试卷),在原有案例分析题型不变的前提下,将试卷四的分值调整为150分,答题时间增加半小时,共3个半小时。据此,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按上述方案调整后,四张试卷的总分值由以前的400分增加为600分。

      进行上述试卷分值及题型结构调整的出发点和主要考虑是:第一,国家司法考试应当进一步加大并突出对考生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考查。去年司法考试第四卷增设无标准答案型主观论述题的做法,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和肯定。社会各方面普遍认为,司法考试应当加大并突出对考生分析能力、应用能力、文字能力及法律思维等方面的综合考查。为此,我们认为,在考试方式不变(即不分阶段进行考查)的情况下,要坚持这一思路,应对四张试卷的总体分值结构进行调整,扩充分值容度,借此改变以往试卷整体结构欠妥的状况,使司法考试试卷分值搭配和题型结构更趋合理,并适当增加卷四的答题时间,使考生有充分的思考和答题空间。第二,按上述方案调整有利于司法考试分值配置和难度搭配。从题型难度上讲,一般来说,单项选择题由于备选答案可以使用排除法等技巧,在难度上低于多项和不定项选择题。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讲,难度较高的试题应当分值也高,方能体现试卷设计的合理性。第三,按上述方案调整有助于司法考试的题型结构更加科学。我们认为,作上述调整后,司法考试总体的题型和分值结构即变为:单项选择题150题、150分,多项及不定项题150题、300分,案例题10-12题、150分。我们认为,对司法考试试卷的分值和题型结构进行适当调整,比较符合司法考试选拔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的特点和客观实际。

     

  • 第4题: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方式是怎么样的?


    笔试作答。

  • 第5题:

    司法考试报名政策怎么样呢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⑷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⑸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下一年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⑴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⑶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⒊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