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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但无权参加股东大会。( )

题目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但无权参加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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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A.A持股2%与B持股1.5%联合提出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董事会秘书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1)独董的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2)征集投票权:董事会、独董、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 第2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1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A.A持股2%与B持股1.5%联合提出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董事会秘书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
    【链接】(1)独董的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2)征集投票权:董事会、独董、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 第3题:

    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有权参加( )。
    A.监事会会议 B.股东大会
    C.董事会会议 D.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规定。

  • 第4题: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A.A持股2%与B持股1.5%联合提出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董事会秘书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目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
    【链接】(1)独董的提名: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东;(2)征集投票权:董事会、独董、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

  • 第5题:

    下列关于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有()。
    Ⅰ.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Ⅱ.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名
    Ⅲ.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投了反对票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Ⅳ.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Ⅴ.公司应当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置备于公司

    A、Ⅲ、Ⅳ、Ⅴ
    B、Ⅱ、Ⅲ、Ⅴ
    C、Ⅰ、Ⅱ、Ⅳ、Ⅴ
    D、Ⅰ、Ⅱ、Ⅲ、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A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第73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Ⅱ、Ⅲ三项,《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Ⅳ项,《公司法》第97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Ⅴ项,《公司法》第9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