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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货款。如果在2020年8月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是( )。A.2020年10月5日 B.2020年10月25日 C.2021年2月5日 D.2021年2月25日

题目
2017年10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货款。如果在2020年8月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是( )。

A.2020年10月5日
B.2020年10月25日
C.2021年2月5日
D.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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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对乙享有一货款债权,但诉讼时效已届满。乙向甲支付了货款,其后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请求甲返还。法律应支持乙的请求。(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 第2题:

    2009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0年4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B.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C.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

    D.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B

  • 第3题:

    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实效期间为()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参考答案:A

  • 第4题:

    2007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7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问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

    B.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

    C.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

    D.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0日


    正确答案:B
    (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Il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1月1日一2008年 1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 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只有 进入7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 第5题:

    2006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6年4月1日得知此事,但忙于其他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

    B.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0日

    C.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20日

    D.2006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20日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 (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开始中止诉讼时效的计算。因此乙于2006年9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0日。

  • 第6题:

    201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1年8月,乙因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11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5日
    B、自2011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25日
    C、自2011年5月5日至2013年5月5日
    D、自2011年5月5日至2013年5月25日


    答案:A
    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止,事件发生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本题诉讼时效为1年,最后六个月应为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而事件发生在2001年8月,不在最后6个月内,所以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参见教材P309。

  • 第7题:

    2018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20年10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个月。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20年1月1日
    B.2021年1月1日
    C.2021年2月1日
    D.2021年5月1日

    答案:D
    解析:
    遇险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的最后6个月内,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2020年11月1日)继续计算6个月,即2021年5月1日诉讼时效届满。

  • 第8题:

    单选题
    2013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

    2014年5月5日

    B

    2014年5月25日

    C

    2015年5月5日

    D

    2015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至2014年5月5日届满;(2)中止事由完全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前,诉讼时效不中止。

  • 第9题:

    单选题
    2013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8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个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应最晚于()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
    A

    2014年5月5日

    B

    2014年6月5日

    C

    2015年5月5日

    D

    2015年6月5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在本题中,乙出差遇险虽属于其他障碍,但并未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不中止。

  • 第10题:

    单选题
    2016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6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

    B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0日

    C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0日

    D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0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往后顺延10天。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向乙承租一处房屋。2012年4月1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因忙于其他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15日,乙因外出旅游遇险卧床10天而无法行使请求权。根据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

    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15日

    B

    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5日

    C

    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15日

    D

    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25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止。根据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即为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所以选项CD的表述错误。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障碍只有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才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本题中,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自10月15日开始计算,而不可抗力发生在9月份的10天,即9月15日至9月25日,未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因此不会引起中止。

  • 第12题:

    判断题
    甲对乙享有货款债权,但诉讼时效已届满。乙向甲支付了货款,其后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请求甲返还。人民法院应支持乙的请求。(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 第13题:

    2005年5月5日,甲拒绝归还乙的借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6年10月15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5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0日

    B.2005年5月5日-2006年5月25日

    C.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0日

    D.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5日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止的计算。拒绝归还贷款的,适用于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5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即2006年11月5日~2007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等),则可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该题是在2006年10月15日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请求25天,在2006年11月5日时不可抗力未消除,需要顺延5天,所以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05年5月5日-2007年5月10日。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和中止、中断和延长”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4题:

    2008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8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

    B.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0日

    C.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

    D.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2008年6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 第15题:

    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约定租赁期届满时一次支付租金,2006年8月31日,甲明确告知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那么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自2006年8月31日起2年。(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的是特别的诉讼时效的问题。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 第16题:

    《民法通则》第l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下列请求权中,符合这一规定的“民事权利”是( )

    A.甲对乙的遗失物返还请求权

    B.甲对银行的存款提取请求权

    C.甲对其成年子女的扶养权

    D.甲对乙的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请求权


    正确答案:D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的民事权利是指债权请求权。A、B两项涉及的都是物权请求权。C项是基于身份关系的权利。前三项都是绝对性的权利,故A、B、C三项不正确,只有保证责任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D项正确。

  • 第17题:

    乙向甲支付了货款,其后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请求甲返还。法律应支持乙的请求。(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 第18题:

    甲没有支付应于2015年1月1日付清欠乙的款项,乙因在国外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7年11月1日,乙所在国家遭遇战争历时3个月,致使其无法行使请求权。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是( )。

    A.2018年1月1日
    B.2018年4月1日
    C.2018年11月1日
    D.2018年8月1日

    答案:D
    解析:
    战争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诉权的,诉讼时效暂停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第19题:

    单选题
    2012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声明。乙于2012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

    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日

    B

    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0日

    C

    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20日

    D

    2012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20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日);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乙2012年9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不包括10月1日)后的9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12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0日。

  • 第20题:

    单选题
    2018年1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21年10月1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

    B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

    C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

    D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适用于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018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2021年10月1日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顺延20天,故诉讼时效期间为2018年11月1日~2021年11月20日。

  • 第21题:

    单选题
    2010年5月8日,甲拒绝向乙支付货款,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1年3月1日,乙因出差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
    A

    2011年5月8日

    B

    2011年5月18日

    C

    2012年5月8日

    D

    2012年5月18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1)拒付货款,适用普通诉讼时效2年的规定(2010年5月8日~2012年5月8日);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在本题中,泥石流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2011年11月8日~2012年5月8日)之前,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 第22题:

    单选题
    2016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7年2月1Et,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

    自2016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5日

    B

    自2016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25日

    C

    自2016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5日

    D

    自2016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1)拒付租金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出差遇险)的,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诉讼时效期间往后顺延20天。

  • 第23题:

    单选题
    2009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9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9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

    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 

    B

    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 

    C

    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 

    D

    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因此乙2009年9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