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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什么是教育法?教育法有哪些基本特点?”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虽有共同的特征,但又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学校活动是在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下进行的,参与这一活动的主体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造性活动。它要求尊重知识、尊重创见和实践,尊重教育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类法律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涉及面颇广,有些具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往往并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如近些年来办学体制出现的多元化等,这一类特殊的具有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单靠民法调整是很不够的,必须由教育法和民法共同完成这一任务。23.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 第2题:

    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2)重视德育原则
    (3)继承和吸收人类文明发展优秀成果原则
    (4)公益性原则
    (5)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
    (6)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7)国家法制统一原则

  • 第3题:

    教育法律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 A、教育法的规定性具有强制性
    • B、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 C、教育法有统一的法典
    • D、教育法具有不变性的特点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与教育法律、行政法规相比,地方性教育法规有三个特点:()、()、()。


    正确答案:从属性;区域性;更强的操作性

  • 第5题:

    国外教育法规建设的特点与经验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教育法规的完善伴随着教育改革的进行
    (2)教育立法活动中重视教育专家的意见
    (3)通过教育法案进行专项拨款,对教育发展起导向作用
    (4)在教育法规的发展趋势方面,各国趋向于制定统一的成文法
    (5)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确保教育法规的强制性质。

  • 第6题:

    在我国,健全的教育法制的体系是什么?该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健全的教育法制体系,它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以宪法为基础,以行政法为主体,民事法律相配合,必要时以刑法为打击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如上述的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当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l)有完善的法律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得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使之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的侵犯。在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时,有相应、有效的法律措施予以救济。
    (3)有完善的法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的保护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追究并处理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原则,革除人治时弊,力求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改变,使得现代社会的教育观念、法律观念融人人们的行为之中,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文化氛围。

  • 第7题:

    《教育法》的基本特征和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教育法的特征:
    ①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②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③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④在教育法之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①方向性原则;②公益性原则;③平等性原则;④终身性原则。

  • 第8题:

    小学德育的基本方法是()。

    • A、说服教育法
    • B、示范教育法
    • C、实际锻炼法
    • D、陶冶教育法

    正确答案:A

  • 第9题:

    构成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基本要素的是()。

    • A、教育法律条文
    • B、教育法律关系
    • C、教育法律规范
    • D、教育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问答题
    国外教育法规建设的特点与经验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教育法规的完善伴随着教育改革的进行
    (2)教育立法活动中重视教育专家的意见
    (3)通过教育法案进行专项拨款,对教育发展起导向作用
    (4)在教育法规的发展趋势方面,各国趋向于制定统一的成文法
    (5)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确保教育法规的强制性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构成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基本要素的是()。
    A

    教育法律条文

    B

    教育法律关系

    C

    教育法律规范

    D

    教育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教育法规的遵守是什么?遵守教育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教育法规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等相关主体自觉遵守教育法规,按教育法规规定的要求去行为或不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它以教育法律法律关系主体的自觉性为特征;
    其次,它以现行的教育法规为依据或标准;
    再次,守法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依法作为,也可以是依法不作为。
    (2)从法律规范的性质和法的调整方式来看,遵守教育法规的内容大致包括履行义务、遵守禁令和正确行使权力。
    1.履行义务。这是义务性规范实施的方法,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自觉做教育法规要求必须做的行为,履行作出法律规定行为的义务。
    2.遵守禁令。这是禁止性规范实施的方式,即不做教育法规禁止的行为。
    3.正确行使权力。这是授权性规范实施的方式,即所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照教育法的规定,在自己权利范围之内,按照法定程序或条件行使权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为什么说宪法是教育法的基本法律渊源?
    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母法,是一切立法的依据。我国宪法是教育法的重要渊源。宪法作为教育法的渊源,可以从两方面加以理解:一是它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二是直接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
    (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
    (2)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所以,由上述几点可以看出,我国宪法是教育法的基本法律渊源。

  • 第14题:

    教育法规的遵守是什么?遵守教育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教育法规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等相关主体自觉遵守教育法规,按教育法规规定的要求去行为或不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它以教育法律法律关系主体的自觉性为特征;
    其次,它以现行的教育法规为依据或标准;
    再次,守法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依法作为,也可以是依法不作为。
    (2)从法律规范的性质和法的调整方式来看,遵守教育法规的内容大致包括履行义务、遵守禁令和正确行使权力。
    1.履行义务。这是义务性规范实施的方法,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自觉做教育法规要求必须做的行为,履行作出法律规定行为的义务。
    2.遵守禁令。这是禁止性规范实施的方式,即不做教育法规禁止的行为。
    3.正确行使权力。这是授权性规范实施的方式,即所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照教育法的规定,在自己权利范围之内,按照法定程序或条件行使权力。

  • 第15题:

    各国的教育法规具有哪些共同的特点?


    正确答案: (1),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
    (2),教育法规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3),教育法规的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

  • 第16题:

    理解教育法律规范对于教育立法和教育法的实施有哪些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从“四五”普法目标上,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方向的转变
    (2)从教育法普及的对象上,重点是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教育法制工作人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督导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
    (3)从教育法普及的任务上,学习好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学习好以《教育法》为核心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
    (4)从教育法普及的措施上看,要把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作为各各类学校后备干部的培训内容,把教育法学知识和教育法内容作为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
    (5)加快建立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制度,做好教育法律的实施工作,依法保护和促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发展。

  • 第17题:

    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 作为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教育法规定的责任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承担主体具有多重性。从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既有行政主体,也有行政相对人,具有多重性质。具体的说,教育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了如下一些法律责任:
    ①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律责任,其承担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教育进行管理的政府及其主管部门。
    ②国家公务员的法律责任,其承担主体是指国家以法定形式和程序任用的,在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国家公务人员。
    ③被授权人或被委托人的法律责任,其承担主体是指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办理一定行政事务的组织和个人。
    ④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其承担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
    (2)法律责任的承担具有相互性。在行政管理过程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作为双方当事人,其地位是不对等的。
    (3)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关及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由于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具有多重性,因此作出行政制裁措施的机关及程序就具有多元性。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关既包括国家的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也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

  • 第18题:

    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细胞,也是构成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基本因素。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

    • A、教育法
    • B、义务教育法
    • C、高等教育法
    • D、教师法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细胞,是构成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基本要素。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问答题
    在我国,健全的教育法制的体系是什么?该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健全的教育法制体系,它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以宪法为基础,以行政法为主体,民事法律相配合,必要时以刑法为打击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如上述的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当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l)有完善的法律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得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使之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的侵犯。在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时,有相应、有效的法律措施予以救济。
    (3)有完善的法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的保护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追究并处理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原则,革除人治时弊,力求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改变,使得现代社会的教育观念、法律观念融人人们的行为之中,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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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什么是教育法?教育法有哪些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教育法: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力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在教育法上不存在统一的法典,教育法在形式上是由分散于宪法、法律和法规等为数众多的法律文件中的规范组成的。
    (2)教育法极富于变动性。
    二、内容上的特点。
    (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也不同于其他法律。教育纠纷,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如行政调解、申诉、仲裁、行政裁决等,以及行政诉讼手段来解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正确答案: 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虽有共同的特征,但又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学校活动是在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下进行的,参与这一活动的主体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造性活动。它要求尊重知识、尊重创见和实践,尊重教育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类法律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涉及面颇广,有些具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往往并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如近些年来办学体制出现的多元化等,这一类特殊的具有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单靠民法调整是很不够的,必须由教育法和民法共同完成这一任务。23.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