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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送达方式是对()当事人适用的。A.外国国籍的B.无国籍C.中国国籍的D.在中国领域内无住所的人

题目

涉外送达方式是对()当事人适用的。

A.外国国籍的

B.无国籍

C.中国国籍的

D.在中国领域内无住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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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是无限的

    B.当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纠纷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C.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无论是不服判决还是不服裁定一律都是30日

    D.对居住在国外的外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我国住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正确答案:B

  • 第3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94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据此,选项A不正确。该解释第4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公开审理的涉外刑事案件,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旁听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安排。”据此,选项B不正确C该解释第413条第2款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据此,选项D不正确。该解释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三)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故正确答案是选项C。

  • 第4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正确答案:C

  • 第5题:

    ★ 依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送达的方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B.公告送达的内容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
    C.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在任何情况下均可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答案:B,C
    解析:
    。依2006年7月最髙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邮寄送达只有在受送达国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因此,A错误。BC符合上述规定,是正确的。D错误,依规定主要对受送达人在中国领域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而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