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湖市振华灯具厂向商标局申请“南湖”商标注册,使用的产品是灯具。同年6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南湖”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南湖”商标申请。6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某邻县灯泡厂一直在其灯泡产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南湖”。
问:(1)如灯具厂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应向谁申请复议?为什么?
(2)假如复议结果是维持商标局的决定,灯具厂能否就此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3)假如“南湖”商标获得核准注册,某邻县灯泡厂仍使用“南湖”商标,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第1题:
甲公司开发的通信软件,使用“点波”牌商标,商标没有注册。2007年4月该地另一公司(乙公司)成立,主要开发通信软件,也拟使用“点波”牌商标,并于2007年5月10日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甲公司得知这一消息后,于同年5月25日也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依据我国商标法,(12)能获准“点波”牌商标注册。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乙公司都
D.甲、乙公司都不
第2题:
在我国商标制度中,确定商标注册申请先后的时间标准为()
A、申请注册之商标的使用时间
B、申请注册之商标的设计完成时间
C、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D、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第3题:
第4题:
甲厂于2007年4月5日开始在生产的服装上使用“天宇”商标,甲厂和乙厂于2007年6月8日在服装产品上向商标局提出“天宇”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是()
A.乙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B.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C.甲厂和乙厂协商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D.甲厂和乙厂抽签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第5题:
A.湖南湖北
B.湖南湖北广西
C.青海湖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