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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前提是无权处分的B.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C.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继续存在D.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的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不消灭

题目
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前提是无权处分的

B.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

C.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继续存在

D.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的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不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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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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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B.善意取得的适用对象包括记名有价证券

    C.质权、留置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D.动产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无偿方式取得者,不适用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是: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依学界通说,该制度系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作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善意取得制度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商品交换。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对该制度作了具体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由于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结果,使物的原权利人丧失了其对物的处分权或处分权受到限制,善意受让人则取得物的所有权或设定于其上的其他权利。与当事人各方利害攸关,需要规定严格的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制度有如下构成要件: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受让人善意取得标的物。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 第3题:

    (1)我国对善意取得制度是如何规定的?(30分) (2)本例中买方是否能“善意取得”?(20分)


    见《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十九条。

  • 第4题:

    关于善意取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善意取得只能适用于动产
    B:其适用条件之一是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C:限制流通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D:货币和不记名证券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B
    解析:
    选项A,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选项C,转让的动产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财产,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选项D,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第5题:

    我国对善意取得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本例中买方是否能“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依学界通说,该制度系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作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善意取得制度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商品交换。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对该制度作了具体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由于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结果,使物的原权利人丧失了其对物的处分权或处分权受到限制,善意受让人则取得物的所有权或设定于其上的其他权利。与当事人各方利害攸关,需要规定严格的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制度有如下构成要件: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受让人善意取得标的物。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