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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民法商法部门所规定的的内容不包括()。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A.民法、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B.民法商法主导模式
    C.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D.经济法主导模式

    答案:A
    解析:
    此题考查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第三个阶段即当代社会,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

  • 第2题:

    在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

    A.民法、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B.民法商法主导模式
    C.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D.经济法主导模式

    答案:A
    解析:
    考点: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第三个阶段即当代社会,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

  • 第3题:

    讨论题:关于海商法的性质学界一直众说纷,有人认为海商法应隶属于民法;有人认为海商法应隶属于商法;还有人认为海商法应隶属于国际法;也有人认为海商法不属于任何部门法,应单独设立一个海商部门法。请你谈谈你对海商法性质的认识并分析原因?


    见解析解析:关于海商法的性质,即法律属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海商法里属于民法。有些学者认为海商法隶属于民法,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海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大多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海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它属于民事法律范畴。2.海商法属于商法。国际上实行民商分立的国家,一般把海 商法归入商法典,将其理解为海运领域里的特别商法。这样做的理论基础是,把航海贸易行为视为一种 商业行为,自然应由商法来调整,海商法便隶属于商法了。3.海商法隶属于国际私法。海洋运输中发生的法律关系多是涉外的法律关系,由于各国海商法规定不同,往往发生法律冲突。为了解决各国之间的法律冲突,各国在齐海商法中规定了一些冲突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海商法存在大量国际私法问题。事实上,海商法不同于任何其他法律部门。应该说,海商法发展到今天,它已成为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形成了自己的法律体系,它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和内容。

  • 第4题:

    在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A.民法、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B.民法、商法主导模式
    C.行政法主导模式
    D.经济法主导模式

    答案:A
    解析:
    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 第5题:

    【单选题】根据德国法律的规定,民法典中行为主体的义务与商法典行为主体的义务之间的关系是()。

    A.民法典主体义务低于商法典主体义务

    B.民法典主体义务高于商法典主体义务

    C.民法典主体义务等于商法典主体义务

    D.不确定


    地役权只能存在于可以为地役权人使用土地带来利益而设定的权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