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甲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走去,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甲所盗,随即追上去一把抓住甲,甲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挣脱欲逃走,乙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摇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头部,致甲死亡。乙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D.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题目
甲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走去,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甲所盗,随即追上去一把抓住甲,甲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挣脱欲逃走,乙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摇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头部,致甲死亡。乙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D.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由于甲的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而针对抢劫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规定了无过当防卫。由此可知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故A项为正确答案。
更多“甲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走去,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甲所盗,随即追上去一把抓住甲,甲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挣脱欲逃走,乙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摇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头部,致甲死亡。乙的行为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 85 题 甲某和乙某共谋去网吧盗窃,由甲在地上洒些零钱吸引上网人员丙的注意力,乙趁机将丙摆在桌上的手机盗走并从容逃脱。丙随后发现手机被盗,知道一I-当,于是大呼抓住甲,网吧管理员丁听到后上前抓甲,甲拿出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威胁丁,丁不惧,依旧上前欲抓住甲,甲用尖刀刺向丁,丁闪避后未刺中,甲欲再刺。丙见状拿起一把现场的铁凳砸向甲的头部,致甲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甲为颅脑损伤死亡。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丙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查的只是共同犯罪、盗窃罪、抢劫罪和正当防卫。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乙逃脱后,甲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单独构成转化型的抢劫
    罪。丙的行为符合特殊防卫权的行使条件,构成正当防卫。

  • 第2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是(  )。
    A.甲用拳头打乙,乙从腰间拿出枪向甲射击却没有击中,甲吓跑了
    B.甲拿菜刀砍乙,乙加以还击一拳将甲打成重伤
    C.甲用刀砍杀乙,乙拿起身边的锄头将甲打死
    D.甲拿擀面杖打乙,乙掏出猎枪将甲打死


    答案:D
    解析:
    【精解】防卫过当是指超出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情形。A项中,乙的行为虽然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但是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故不属于防卫过当。B项中,乙的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但是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不是防卫过当。C项中,甲是要砍杀乙,属于特殊防卫权的范畴,也不是防卫过当。D项中,乙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故选D项。

  • 第3题:

    甲欲杀乙,将木棒向乙头部抛去,因乙与丙站在一起(相距约一米远),结果乙歪头躲过,木棒击中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4题:

    下列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是( )

    • A、甲与乙有仇,某日甲见乙手持匕首朝自己走来,于是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乙砸去,致其重伤,后来发现乙拿的是一把玩具匕首
    • B、某日,的士司机甲被劫匪乙在车上劫去1000元,待劫匪下车离开后,甲开车追劫匪乙,并将其撞死
    • C、某日,甲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遇到仇人乙,甲唆使狗去咬乙,乙边抵挡边冲到甲面前,捡起石头将其头部砸伤,甲慌忙逃走
    • D、甲乙两人在饭馆吵架,后来经别人劝开,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重伤

    正确答案:A,B,D

  • 第5题:

    下列行为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奈,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B,C,D

  • 第6题:

    甲与乙有隙,甲伺机报复。一天晚上,甲怀揣一把匕首来到乙路过处,将乙拦住,不让通过。甲还恶语相加,对乙肆意侮辱。乙愤然之极,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向甲头部砸去。甲边躲边说:“这次是你先动手的!”然后掏出匕首向乙刺去,刺中乙腿部,致乙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B、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 C、故意伤害罪
    • D、事后防卫,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甲(成年人)教唆15岁的乙去丙家小区里拦住丙进行抢劫,但是丙一直没有出现,乙就想去丙家看看丙是不是已经回家了,结果正好看见丙家的门虚掩着,乙进入丙家进行了盗窃,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B

    甲在抢夺丙之后,被丙追赶,正在厮打时,甲的朋友乙正好经过,甲就叫乙帮忙,乙问甲什么情况,甲如实说了,乙知晓后帮助甲一起殴打丙,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

    甲、乙商量想给丙点颜色看看,但是其实乙早就对丙起了杀心,在甲、乙一起殴打丙的过程中,乙就一直攻击丙的头部,最后导致丙死亡。甲、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犯

    D

    甲、乙一起殴打丙,想教训一下丙,在殴打过程中,乙拿起身边的椅子朝丙砸去,砸到了丙的头上,导致丙死亡,甲、乙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只有乙承担致死的加重后果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A项,甲教唆乙抢劫,但是乙实施的是盗窃,抢劫罪包含了盗窃罪的犯意,两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
    B项,乙在得知甲的犯罪过程后仍然帮助甲对丙实施暴力,乙构成甲的承继的共犯,所以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项,乙有杀害丙的故意,甲只有伤害的故意,两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是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在共同犯罪中,只要个别犯罪人的行为没有明显超出犯罪意图,那么所有犯罪人就都要对结果承担责任,虽然是乙的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但是乙的行为是在伤害的故意下出现的,并未超出共同犯意,所以甲乙都要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 第8题:

    单选题
    甲不慎坠河,行人乙跳进水中将甲救上岸,其间甲口袋中的钱包不慎掉落,乙因为救人使自己腿部受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不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B

    乙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C

    乙不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不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D

    乙不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定,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务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必要费用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乙对甲的钱包没有保 管义务,且无过错,没有赔偿义务,乙救甲是为了甲的利益,构成无因管理,因此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其医药费。

  • 第9题:

    问答题
    被告人甲在赶集的路上遇到其侄儿乙。乙对甲平日积怨颇深,今日见到甲便责问说:"你今天讲我什么?"甲说:"我哪里讲了什么?"乙又说:"我今天要打死你。"随即抓住甲拳打脚踢,甲便往回跑,乙一路追打,且顺手拿起卖肉摊上的一把屠刀追杀甲,乙将屠刀向甲掷去,没有击中,落在甲身后,甲返身捡起,见乙又追赶过来,就说:"你真的要过来?"话音未落,乙即迎面扑来夺刀,双方争夺中,屠刀劈中乙左颈,顿时大量出血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果不构成犯罪,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的行为就符合这一特征。甲在被乙殴打追杀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处于防卫地位。乙说"要打死你"并一路追杀,拿起屠刀追杀且向甲掷去,欲置甲于死地。甲捡起屠刀并警告乙时,乙扑上前夺刀,使甲处在如刀被夺去自己就会被杀死的状态。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甲举刀杀死乙,是为了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乙实施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侵害行为进行的必要防卫,与乙所实施的侵害行为是相适应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5 楼阳台发现乙从10 楼掉下来,遂伸手去抓乙却没抓住,但导致乙坠落轨迹发生偏离,乙摔死在2 楼阳台上,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甲超速驾驶机动车,撞上了逆向行驶的乙的机动车,致使乙重伤的,由于甲的违章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条件关系,故应将乙的重伤结果归责于甲的违章行为
    C.甲、乙二人各开一枪致使丙死亡,查不清楚谁射出致命一枪,若甲、乙无共犯关系,则甲、乙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都没有因果关系;若甲、乙有共犯关系,则甲、乙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D.甲为了抢劫乙的财物对乙追打,乙在逃跑过程中钱包不慎掉落,甲发现以后拾取该钱包而离去,甲的抢劫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C
    解析:
    ①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甲的行为本身不具有法益侵害的危险,甚至减少了法益侵害的危险,不是实行行为,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A 选项错误。②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内容的特定性,要成立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制造了不被法律允许的交通危险,该危险现实化为特定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违章行为与特定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的违章行为虽然与重伤之间存在条件关系,但交通事故并非甲违章行为引发的危险的现实化,故不应将乙的重伤结果归责于甲的违章行为。B 选项错误。③无共犯关系则属于同时正犯,差不清楚是造成的,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不能将死亡结果归属于任何一人;若有共犯关系则两人都要对死亡结果负责任。C 选项正确。④抢劫罪的因果关系进程要求“压制反抗,强行取财”如果行为人取得对方财物并不是压制反抗强行取得,那么抢劫行为与取得财物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D 选项错误。

  • 第11题:

    在公民甲窃取公民乙钱包的犯罪中,犯罪客体是()。

    • A、公民甲
    • B、公民乙
    • C、公民乙的钱包
    • D、公民乙对钱包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甲与乙有隙,甲伺机报复,一天晚上甲怀揣一把匕首来到乙路过处,将乙拦住,不让通过。甲还恶语相加,对乙肆意侮辱。乙愤怒至极,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向甲头部砸去。甲边躲边说:“这次是你先动手的!”然后掏出匕首向乙刺去,刺中乙腿部,致乙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罪
    • B、正当防卫
    • C、防卫过当
    • D、寻衅滋事罪

    正确答案:A

  • 第13题:

    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花狗,甲便拣起石子向狗砸去,狗随即窜了上来,甲跑得快,未被咬到,乙却被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养的。此案中,应由()

    • A、丙向乙
    • B、丁向乙
    • C、甲向乙
    • D、乙自己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甲和乙发生争执,乙生气离去,过了一会儿,甲看见乙气势汹汹地拿着菜刀跑来,认为乙要砍自己,就拿起砖头朝乙头上砸去,致乙死亡。甲的这种行为属于()。

    • A、紧急避险
    • B、自救行为
    • C、正当防卫
    • D、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单选题
    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花狗,甲便拣起石子向狗砸去,狗随即窜了上来,甲跑得快,未被咬到,乙却被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养的。此案中,应由()
    A

    丙向乙

    B

    丁向乙

    C

    甲向乙

    D

    乙自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单选题
    甲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乙的钱包,得手后向车门处走去,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甲所盗,随即追上去一把抓住甲,甲一拳击中乙的脸部,挣脱欲逃走,乙即随手拿起车上的摇把向甲砸去,正好砸中甲的头部,致甲死亡。乙的行为是()。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D

    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具有防卫意识;
    (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由于甲的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而针对抢劫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规定了无过当防卫。由此可知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故A项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