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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A.甲持刀在大街上见从某储蓄所出来的乙手持装有物品的大信封,以为其中有钱,在用刀将乙扎成轻伤后抢走其大信封,打开后发现信封里装的都是纸片B.甲生产伪劣产品存放于仓库尚未销售即被工商行政部门查获,货值金额达到16万元C.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在实际控制了所贪污的公共财物但尚未来得及将这些财物据为自有时被查获D.甲将乙推入一口枯井后,朝井中抛下一块大石头,企图砸死乙,但由于井底较宽,没有砸中乙;在还可以继续抛石头的情况下,甲因害怕受刑罚处罚

题目

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A.甲持刀在大街上见从某储蓄所出来的乙手持装有物品的大信封,以为其中有钱,在用刀将乙扎成轻伤后抢走其大信封,打开后发现信封里装的都是纸片

B.甲生产伪劣产品存放于仓库尚未销售即被工商行政部门查获,货值金额达到16万元

C.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在实际控制了所贪污的公共财物但尚未来得及将这些财物据为自有时被查获

D.甲将乙推入一口枯井后,朝井中抛下一块大石头,企图砸死乙,但由于井底较宽,没有砸中乙;在还可以继续抛石头的情况下,甲因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抛石头而离去,乙自己爬出枯井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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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的认定。 A项,犯罪中止的核心要素是行为人主动放弃行为计划,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出现。甲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在被害人未死的情况下,主动放弃了继续杀人,采取了积极救治的措施,即便甲没有采取救治措施被害人也不会死亡,甲也成立犯罪中止(非因果性中止),因为成立犯罪中止并不要求救治行为是被害人未死的原因。故A项错误。
    B项,乙收起刀子并不是放弃犯罪,而是相信了被害人的言语,以为对方服软,准备用更省力的方式获取财物。结果被害人趁机逃跑的,乙成立抢劫罪未遂。故B项正确。
    C项,丙实施盗窃行为,主观上计划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客观只盗窃了达不到起刑点的财物,成立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财物的犯罪未遂。故C项正确。
    D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在资助行为完成时即既遂,并不需要被资助者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丁的行为已经成立该罪既遂。故D项错误。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答案:B
    解析:
    绑架罪的实质是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下,然后利用被绑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向他们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如果行为人绑架他人后,直接向被绑家人勒索财物,而不是利用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担心向他人勒索财物的,应定为抢劫罪。本案正是这样,甲逼迫乙拿出10万元,并没有逼迫乙的妻子,乙妻也不知道乙被绑架,因此不符合绑架罪的特征,应以抢劫罪论处。
    张某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也采取了窃取的方法,但是张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因此其行为不能构成贪污罪只能构成盗窃罪。张某将窃取的2万元藏在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里,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其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对该笔款项的控制,故成立犯罪既遂:
    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本来就不是经常进行商业活动,而且采用强度较大的暴力行为,强迫别人以显著高于市场价进行交易的,应该认定为抢劫罪,而不是强迫交易罪。本案甲、乙、丙3人先以劣质茶叶冒充极品龙井,属于诈骗行为,在罪行暴露之后实施暴力,可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
    本案构成抢劫罪而不是绑架罪,因为甲挟持保安的目的是当场取财,其挟持保安是为了对银行职员丙造成心理上的恐惧,迫使其当场交付钱款。这和3人同行,劫匪对其中一人实施暴力,逼迫另外两人当场交付身上钱款一样。而后者显然是抢劫。另外,甲要求的也不是保安的赎金,而是储蓄所现场的营业款。本案的抢劫是既遂。其原因不在于甲在乙脖子上划了一刀,是否给乙造成了轻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抢劫致人轻伤以上或者劫到财物,均为既遂),而在于甲已经因为其暴力行为获得了财物。
    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并实施抢劫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小型出租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因而甲、乙不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A选项错误。甲与乙谋划活埋丙灭口,但是并未达到目的,原因在于乙的放弃行为,对此,甲不知,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而乙是中止,B选项正确。C选项中,乙抢来信用卡并使用只构成抢劫罪一罪,类似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只定盗窃罪一罪。D选项中,盗窃不知密码的信用卡未提取现金,信用卡中数额不能计入盗窃数额;而乙抢劫后得知密码,相当于拿到保险柜钥匙。
    占有,是指对财物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不仅包括物理范围内的支配,而且也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既然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其成立就要求占有行为符合客观要素(支配财物的客观事实)和主观要素(主观上支配财物的意思)。占有一般来说是人与财物之间有较为接近的空间关系。占有状态与财物的形状、性质休戚相关。在权利人直接把持、监守该财物的场合,占有权由其行使,排斥他人的占有。甲作为私营速递公司的卸货员,其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甲不具有受委托保管、监管、占有、控制财物的职责,因为该公司雇请专人进行监督,甲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控制的财物,而非自己保管、占有的他人财物。甲是在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实施盗窃行为,其行为属于对他人占有的财物进行窃取,因此构成盗窃罪。在盗窃既遂之后,伪造被盗现场,掩盖犯罪事实的行为,不再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冶某扒上大轿车,窃取乘客行李,属于盗窃罪,但当罪行被人发觉后,二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砸坏车辆,打伤乘客及失主多人,其行为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因而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 第3题:

    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都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趁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蛇(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蛇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 第4题:

    甲给乙提供了某博物馆的防盗设施布局图,乙持该图盗窃博物馆,在盗窃过程中惧怕受到法律制裁而放弃犯罪。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不成立犯罪
    B.甲属于间接正犯
    C.甲成立犯罪中止
    D.甲成立犯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共同犯罪中,要成立犯罪中止,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具备有效性。共同犯罪中的部分共犯人退出或者放弃犯罪的,可以成立中止。但除必须具备犯罪中止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有效性”,(2)中止的效力仅及于本人,不及于其他共犯人。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且具备有效性的,单独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其中止效力不及于其他共同犯罪人。(3)缺乏有效性不单独成立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消极退出犯罪或自动放弃犯罪、阻止共同犯罪结果未奏效的,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甲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中止的效力只及于本人,乙中止的效力不及于甲,对甲而言属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成立犯罪未遂。

  • 第5题:

    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本案中,甲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并将被害人送医,最后也没有发生死亡结果,因此构成犯罪中止。
    选项B正确,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本案中,乙没有主动放弃犯罪的意思,其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构成犯罪未遂。
    选项C正确,丙因对犯罪对象存在错误认识,误盗仿品,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构成犯罪未遂。
    选项D错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他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该罪的实行行为是资助行为,行为人完成资助行为,即构成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