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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6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则一审法院在重新审理该案后,应当注意什么?( )。A.仍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且须在6年有期徒刑以下(含6年)处刑B.可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但须在6年有期徒刑以下(含6年)处刑C.仍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但可在6年有期徒刑以上处刑D.可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且可在6年有期徒刑以上处刑

题目

某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6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则一审法院在重新审理该案后,应当注意什么?( )。

A.仍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且须在6年有期徒刑以下(含6年)处刑

B.可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但须在6年有期徒刑以下(含6年)处刑

C.仍应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但可在6年有期徒刑以上处刑

D.可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且可在6年有期徒刑以上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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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条原则也被简称为“上诉不加刑”原则。但必须注意的是,这条规定仅仅约束二审法院。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而言,原一审法院既可加重被告人刑罚,也可改变被告人罪名。故应选D。
更多“某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6年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 ”相关问题
  • 第1题:

    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起了上诉,第二审程序便正式启动了。在第二审的审理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B.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C.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调查

    D.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辩论


    正确答案:AB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2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AB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据此,C当选。

  • 第2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夏某、宋某、杨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夏某不服提出上诉,宋某、杨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夏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布终止审理
    B: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宋某、杨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答案:B,C
    解析:
    【考点】被告人在审理结束前死亡的处理。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因此,B、C项正确。

  • 第3题:

    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重新审判。原审法院在没有新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七年。
    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以抢劫罪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
    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对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轻,遂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D.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七年,以抢夺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三年, 数罪并罚十年。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经审理认为以盗窃罪判处石某七年量刑偏重,遂依法改判石某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答案:A,C
    解析:

  • 第4题:

    某故意伤害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处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的哥哥李某某认为判罚过重,欲提起上诉。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某没有上诉权,不得提起上诉

    B.李某某经李某同意可提起上诉,李某某作为上诉人

    C.李某某经李某同意可提起上诉,李某作为上诉人

    D.李某某只能说服李某,由李某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由此可见,被告人的近亲属享有有限的上诉权。但《高法解释》第233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由此可见,李某某提起上诉需以李某作为上诉人。故选C。

  • 第5题: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因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
    B.被告人以原审法院违反公开审判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
    C.被告人以事实认定错误,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遂决定对上诉进行不开庭审理
    D.王某和赵某故意杀人一案,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为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王某未上诉,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刑诉解释》第317条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刑诉解释》第318条规定:“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