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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相关问题
  • 第1题:

    什么是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定对象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补助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

  • 第2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 第3题: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正确答案: 可以。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 第4题:

    外地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有何限制?


    正确答案: 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 第5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办理申请登记?


    正确答案: 申请人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持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受理登记、发轮候号码。

  • 第6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户型的配租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
    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
    ②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租二房型。
    ③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租三房型。
    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以上配租户型原则下调一房型配租。申请人可申请下调配租房型。

  • 第7题:

    问答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控制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家庭收入的应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2006年政府公布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是多少?

    正确答案: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2006年我市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住房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对申请人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以下要求:
    ①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的内容,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作出承诺并本人签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外地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有何限制?

    正确答案: 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本市的,不得单独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对申请人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以下要求:
    ①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的内容,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作出承诺并本人签字。

  • 第14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有哪些程序?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程序有:
    (1)领表: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 第15题: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 第16题: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户哪些情形应主动申报退出租赁房?


    正确答案: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出现下列情形的,应主动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①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规定标准的;
    ②有其它住房的;
    ③出现不符合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其它情形的。
    以上情形超过三个月时间未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房屋,租金补助发放部门取消其租金补助,同时追缴从不符合条件之日起已发放的租金补助金。

  • 第17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④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合同等证明材料。
    ⑤拥有汽车的,应提供汽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⑥投资办企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证明材料。
    ⑦属于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⑧其它相关材料。

  • 第18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正确答案: 可以。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户型的配租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
    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
    ②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租二房型。
    ③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租三房型。
    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以上配租户型原则下调一房型配租。申请人可申请下调配租房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哪些对象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可以优先配租?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分类轮候配租制度,孤寡、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等可单列轮候,优先配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办理申请登记?

    正确答案: 申请人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持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受理登记、发轮候号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原有住房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获得批准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60日内退出原住房或已领取的拆迁公有住房货币安置补偿金,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或回购,未按规定退出的,取消申请资格。
    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住房,可以不退出,但配租时要下调一房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