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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宋代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题目

试述宋代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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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宋代建筑的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

    ㈠城市结构与布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废弃了“里坊制”,开敞街道,使得城市建设、消防、交通、商店、桥梁都有了新的发展。
    ㈡木架建筑采用了古典的模数制——《营造法式》总结并规范了古典模数、材制。使得古典模数的使用,延续于整个封建社会时期的建筑中,利于建筑技术的发展。
    ㈢建筑群组合方面,在总平面上加强了进深方向的空间层次,以便衬托出主体建筑——总平面的空间更加丰富、更趋复杂,层次深厚,主体建筑突出,屋顶的组合多变。
    ㈣建筑装修与色彩大有很大发展——源于手工技术的提高和对生活享受的追求。一改唐代的直棂窗和板门,而多用格子窗、格子门,增强了装饰效果;一改唐以前朱白两色为主的做法,出现了“五彩遍装”、“碾玉装”、“青绿迭晕棱间装”、“解绿装”和“丹粉刷”等多种彩画;并开始大量使用琉璃瓦。
    ㈤砖石建筑的水平达到新的高度——河北定县开元寺料敌塔高84m;开封祐国寺塔是最早的琉璃饰面建筑;福建泉州开元寺双石塔,仿木建筑形式。㈥园林兴盛——出现了大量的皇家园林,与江南私家园林。


  • 第2题:

    简述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


    答案:
    解析:
    (1)在法律渊源上体现了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的立法原则。商事法典的制定从体例到内容,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法,如《钦定大清商律》主要参考了英、日的公司法和商法。同时商法在内容上注意吸收和反映中国传统的商事习惯。《破产律》尤重对传统商事习惯的采纳,在诸多方面沿袭了中国习惯。
    (2)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以宽为主。在吸收各国商法和中国商事习惯的基础上,采取了与商为便的一系列规定,如对公司的设立采取法定许可制度,允许公司变更其类型等,在客观上有利于鼓励私人投资近代企业。
    (3)带有封建残余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如对妇女经商进行了限制,各主要商律对外国公司均无规定等。
    (4)清末制定的商事法律虽有种种不足之处,但客观上基本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

  • 第3题:

    中世纪商法和海商法的最直接的法律渊源主要有()

    • A、商事和海事习惯
    • B、商事和海事判例
    • C、城市立法
    • D、城市同盟法
    • E、行会章程

    正确答案:C,D

  • 第4题:

    ()是市场参与者的共识,也是市场运行和规范的保障之一。

    • A、商事立法
    • B、商事司法
    • C、商事执法
    • D、商事习惯

    正确答案:D

  • 第5题:

    宋代商事立法主要有:()。

    • A、官卖法
    • B、重法地法
    • C、买扑法
    • D、市舶条法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宋代书院在教学和管理上的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 第一、书院的教育经费来源多样化。书院的学田和经费,得到官府的资助,也依靠民间自己筹集。
    第二,书院实行山长负责制,管理体制日趋完备。
    第三、宋代书院的学术风气活跃。
    第四、宋代书院通过制定学规章程来规范教学宗旨、方法及培养目标。
    意义:自书院产生以后,在大多数情况下,它都能在教育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弥补了官学的不足,丰富和扩大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内涵,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

  • 第7题:

    分析我国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及我国商事立法的选择。


    正确答案: 商法和民法的关系是商法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关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也最易引起理论争议,它是商法的独立性之关键所在。他们的关系如下:
    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它们在法律调整中形成的法律关系,人们习惯将其联系在一起,称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但是,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即都是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为主要构成的法律。但是,民法是纯私法,商法则是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民法是私法规范体系,商法是以私法规范为主体,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
    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它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范围有限,它仅仅适用于民事主体中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部分,即商人从事的商行为。民商法并行但不完全兼容,民法的内容不全部在商法之中,商法的内容很大一部分民法中未涉及到。
    我国商事立法的选择:
    民商合一是我国商事立法的理性选择。我国商事立法素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之争。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商事立法实践其实已经做出了务实的选择,即民商部分合一,以民法典为基本法,以一系列商事单行法为特别法。欲制定大而全的商法典属于理性的无知,如采用民商合一模式,还要追求民法和商法合一的大一统民法典,则更不可取。实际上,我国商事立法实践已经走上民商部分合一的轨道,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既有助于保持商法的独立性,又能够呼应一日千里的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增订或修订。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立法准备的内容。

    正确答案: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立法创议,作出立法决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中观上通常包括:确定立法目标、目的和指导思想,调查研究,收集和研究各种相关材料,落实法案起草机关和组织起草班子,协调同有关方面的关系,为立法的正式进行做好物质准备。微观上通常包括:明确立法意图,拟出法案提纲,起草法案草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协调论证,反复修改、审查法案草稿并形成正式稿即草案。不一定每项立法都必须做上述各方面的准备,有的立法所需进行的准备也可能超出这一范围。一项立法的准备活动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主要视该项立法的规模、效力等级、调整范围、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而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就当今国际商法而论,其渊源主要有三个:即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近代商事立法的立场。

    正确答案: 大陆法系的商法典形式;英美法系的商事习惯法、判例法与商事成文法并存的形式;中国的商事单行立法的形式,如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宋代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正确答案: 宋代以商业繁荣为基础,商事立法比唐代更为发达。宋代商事立法的特点在于,其一,从形式上看,商事立法多以敕令的形式颁行;其二,从内容上说,其宗旨在于保护商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经济的流通、规范市场秩序。
    宋代商事立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扩大市场规模,促进商品流通。①唐代法令对市场贸易的规模、贸易的时间、贸易的地点有很多限制。宋代则打破了城市的坊市制度,并以法令保证夜市。②除了城市贸易之外,随着村镇贸易的发展,出现了众多的草市、镇市,宋政府对其依法进行管理、征收商税。③发行纸币和票据,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繁荣。北宋时期的纸币称“交子”,南宋时期称“会子”,政府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印行和管理纸币,对于伪造纸币者科以刑罚;宋代的票据有便钱、帖子、盐钞等。
    (2)保护商人合法权益,促进海外贸易的发展。①宋代的商人被编入坊廓户中,有了正式的户籍;并允许工商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当商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酌情允许越级申诉。②为促进海外贸易,特颁敕令,严禁留难邀阻商人;还制定、颁行市舶法则,对国内商船出海的手续、市舶机构的设置、市舶税的征收加以规定;为鼓励外商来华贸易,对他们以礼优待。
    (3)严格市场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宋代不仅在《宋刑统》中规定了生产者的责任,而且还以敕令严禁出售不合格的产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是市场参与者的共识,也是市场运行和规范的保障之一。
    A

    商事立法

    B

    商事司法

    C

    商事执法

    D

    商事习惯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宋代商事立法主要有:()。

    A.官卖法

    B.重法地法

    C.买扑法

    D.市舶条法


    参考答案:A, C, D

  • 第14题:

    法国颁布的()是近现代民族国家统一国内商事立法的滥觞。

    • A、《商事条例》和《海事条例》
    • B、《海商条例》和《商事条例》
    • C、《民法典》和《商法典》
    • D、《民法典》和《商事条例》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就当今国际商法而论,其渊源主要有三个:即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试述宋初立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从宋初到仁宗末年这一时期的立法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从法律上强化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宋初的统治者,一方面从理论上总结五代十国以来君权旁落的历史教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制在加强中央集权制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立法上把厉行中央集权制的思想一一贯彻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司法诸方面。具体而言,
    ①统治者改变了旧有的行政体制,在中央实行“两府三司制”,把宰相统一行使的权力予以分割,分别由中书门下行事最高行政权,由枢密院行事最高军政权,由盐铁、户部、度支三司行使最高财政管理权。
    ②将官员的官衔和实际职务予以分离,规定了官、差遣、职的区分。居官者只有官衔、官阶和相应的俸禄,但是不再行事与官相应的职权。差遣则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其有权却没有相应的官衔、官阶。职,一般指倌阁中的官职,大学士、学士等,是授予高级官员的荣誉头衔,不负有实际的权责。
    ③对宦官、女后、外戚、宗室采取种种限制,不允许参与国事或禁止担任某些官职,防止他们专权。
    (2)面对五代以来刑罚苛酷、宋初社会动荡的局面,统治者为收拾人心、树立新政形象,提出了“临下以简,务必哀衿”的立法思想,即立法要简要,对待臣民要有哀怜之心。具体而言,
    ①轻刑薄赋,宽简待民。统治者不仅多次下诏要求减轻各地赋税、徭役,还制定了“折杖之法”以改变刑罚苛酷的弊端。
    ②恤狱慎刑,务存仁恕。选拔儒臣主管州郡司法;删除五代以来法律中的严酷条文;改善监狱管理制度,善待囚徒。
    ③“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力行”,就是立法不崇尚严刑峻罚,而贵在能贯彻执行。
    (3)重惩贪墨。因为官吏贪赃枉法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权,又侵害了封建统治秩序;所以统治者把官吏的贪污腐败、徇私枉法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 第17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主要内容:
    (1)保护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2)减轻地租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及保护佃权的规定;
    (3)减轻债务利息的规定;
    意义:调整了农村中的阶级关系,加强了民族的团结,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 第18题:

    近代商事立法的立场。


    正确答案:大陆法系的商法典形式;英美法系的商事习惯法、判例法与商事成文法并存的形式;中国的商事单行立法的形式,如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等。

  • 第19题:

    问答题
    分析我国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及我国商事立法的选择。

    正确答案: 商法和民法的关系是商法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关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也最易引起理论争议,它是商法的独立性之关键所在。他们的关系如下:
    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它们在法律调整中形成的法律关系,人们习惯将其联系在一起,称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但是,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即都是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为主要构成的法律。但是,民法是纯私法,商法则是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民法是私法规范体系,商法是以私法规范为主体,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
    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它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范围有限,它仅仅适用于民事主体中从事商事经营活动的部分,即商人从事的商行为。民商法并行但不完全兼容,民法的内容不全部在商法之中,商法的内容很大一部分民法中未涉及到。
    我国商事立法的选择:
    民商合一是我国商事立法的理性选择。我国商事立法素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之争。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商事立法实践其实已经做出了务实的选择,即民商部分合一,以民法典为基本法,以一系列商事单行法为特别法。欲制定大而全的商法典属于理性的无知,如采用民商合一模式,还要追求民法和商法合一的大一统民法典,则更不可取。实际上,我国商事立法实践已经走上民商部分合一的轨道,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既有助于保持商法的独立性,又能够呼应一日千里的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增订或修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宋初立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从宋初到仁宗末年这一时期的立法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从法律上强化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宋初的统治者,一方面从理论上总结五代十国以来君权旁落的历史教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制在加强中央集权制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立法上把厉行中央集权制的思想一一贯彻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司法诸方面。具体而言,
    ①统治者改变了旧有的行政体制,在中央实行“两府三司制”,把宰相统一行使的权力予以分割,分别由中书门下行事最高行政权,由枢密院行事最高军政权,由盐铁、户部、度支三司行使最高财政管理权。
    ②将官员的官衔和实际职务予以分离,规定了官、差遣、职的区分。居官者只有官衔、官阶和相应的俸禄,但是不再行事与官相应的职权。差遣则是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其有权却没有相应的官衔、官阶。职,一般指倌阁中的官职,大学士、学士等,是授予高级官员的荣誉头衔,不负有实际的权责。
    ③对宦官、女后、外戚、宗室采取种种限制,不允许参与国事或禁止担任某些官职,防止他们专权。
    (2)面对五代以来刑罚苛酷、宋初社会动荡的局面,统治者为收拾人心、树立新政形象,提出了“临下以简,务必哀衿”的立法思想,即立法要简要,对待臣民要有哀怜之心。具体而言,
    ①轻刑薄赋,宽简待民。统治者不仅多次下诏要求减轻各地赋税、徭役,还制定了“折杖之法”以改变刑罚苛酷的弊端。
    ②恤狱慎刑,务存仁恕。选拔儒臣主管州郡司法;删除五代以来法律中的严酷条文;改善监狱管理制度,善待囚徒。
    ③“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力行”,就是立法不崇尚严刑峻罚,而贵在能贯彻执行。
    (3)重惩贪墨。因为官吏贪赃枉法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权,又侵害了封建统治秩序;所以统治者把官吏的贪污腐败、徇私枉法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主要内容:
    (1)保护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2)减轻地租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及保护佃权的规定;
    (3)减轻债务利息的规定;
    意义:调整了农村中的阶级关系,加强了民族的团结,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法国颁布的()是近现代民族国家统一国内商事立法的滥觞。
    A

    《商事条例》和《海事条例》

    B

    《海商条例》和《商事条例》

    C

    《民法典》和《商法典》

    D

    《民法典》和《商事条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法国在1673年和1681年先后颁行的《商事条例》和《海商条例》,是近现代民族国家统一国内商事立法的滥觞。

  • 第23题:

    多选题
    宋代商事立法主要有:()。
    A

    官卖法

    B

    重法地法

    C

    买扑法

    D

    市舶条法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